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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然石材改用瓷砖业主诉开发商偷工减料!结果

天然石材改用瓷砖业主诉开发商偷工减料!结果

  近日,鹤壁市民崔先生向映象网记者打电话求助,称其在鹤壁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富春江锦园购买了一套住宅,开发商通知他验收房屋时不提供“一表两书”还要强制业主收房,不缴纳一年的物业管理费不允许验房、收房。开发商为偷工减料、节省成本,

  9月15日,崔先生告诉记者,他在今年6月份以7800元每平米的价格按揭了富春江锦园15号楼的一套住房,近日收到开发商通知,要求他去收房,但在物业公司办理手续时发现开发商提供不出“验收合格证”、房屋质量保证书和使用说明书等证明具备交房条件的证明。还被告知如果不在规定的时间内接收就视为已经交付。

  “按规定小区的各项生活设施完工并通过验收合格后才能交给物业,他(开发商)联合物业给我们打电话、发函让我们按规定时间内接收,吓唬我们如果不接收后果自负,而且先交物业费后签字,不然不给钥匙。”崔先生说,“房还没验就让签字,就是违规强制交房”。

  崔先生向记者出示了物业公司给他们的《入伙通知书》,《通知书》中明确规定:“如果未按规定时间来收房的,视作出卖人已经将该房交付给买受人,由此产生的风险责任及相关物业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9月17日上午,记者在该小区圣兴物业公司门前看到,张贴的交房流程显示只有缴费签约后才能验房。该物业公司一名袁姓工作人员告诉记者,领导安排的就是签约并缴纳物业费后才能看房,至于相关法规她也不清楚,并透露圣兴物业公司和开发商本来就是一家的。

  该工作人员当面拨通了其上司刘经理的电话,刘经理称小区有竣工验收合格手续,但没有放在物业公司,至于不缴纳一年物业费不允许验收房屋一事刘经理却一直闪烁其词,在记者的再三追问下,刘经理表示业主可以先行验收房。后经该小区多名业主证实,他们从来没有看到过开发商提供的“一表两书”。

  崔先生介绍,他收到通知到小区后就发现了诸多问题。“到现场一看,连路都没有铺好,一打听才知道准备铺成柏油路,当初宣传时说的是天然石材。”崔先生说,“发现问题后我们就开始讨要说法,对方自知理亏就与业主商量改用景观石,先铺个样板出来,景观石运到后业主打开发现竟然是仅一公分多厚的瓷砖。”

  崔先生表示,他做过石材生意,了解天然石材和瓷砖的价格悬殊很大,拿瓷砖替代天然石材就是在忽悠业主,这种鱼目混珠的行为让他们感到非常气愤。

  为证明富春江锦园小区的开发商鹤壁天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涉嫌虚假宣传,业主刘女士通过手机向记者展示了该楼盘的部分宣传广告以及业主代表与施工方的微信交涉截图,在一些宣传广告效果图中显示路面为较厚的条石状材料,在业主和该公司一滬姓工作人员的微信聊天记录中,该工作人员在交涉石材路面问题时表示“效果图不是施工图、说一说不要过于计较”。

  刘女士说,“这条路还承载着消防通道的功能,路的质量关乎着整个小区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问题,不能不计较。”

  采访现场,还有多名业主向记者反映,该项目当时宣称入大门后的下沉式广场,是为业主提供休闲娱乐的场所,而如今已变成了物业用房等一些其他的问题。

  当天上午,记者在业主的带领下来到该小区的售楼部,工作人员称售楼部的郭总监不在,公司规定不能泄露领导的信息,否则就会被开除,并要求记者留下联系方式上报给领导。截至目前,记者未收到该开发商的任何回复。

  “住建局、规划局、质检站等相关部门基本上跑了个遍,没有人管。”业主张先生告诉记者,每次的维权行动他几乎都会参与,他们还去了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政府,政府部门过来调解了三次均未成功,在一次调解中业主和政府部门到场后,开发商方竟然以因送孩子没时间参加为由没有到场。

  9月17日下午,记者来到鹤壁市住建局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分局了解情况,记者说明来意后,该局办公室一名韩姓工作人员称他没有接待过业主(反映情况),记者反映的问题他无法回答,因为局里有规定,由宣传部门来回答,但又拒绝提供负责宣传的相关工作人员的联系方式,记者问其局长姓名和联系方式时,该工作人员称涉及个人隐私不便透露。记者遂把在该局的采访情况反映给鹤壁市住建局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宣传部后离开。

  下午6时许,鹤壁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城市建设管理局负责人张全温给记者打来电话,针对记者反映的问题张全温表示,目前所有的验收都由开发企业自行组织,政府部门不再界定工程质量是否合格,业主存在理解误区,但如果开发商偷工减料、短斤缺两,会结合质站检部门拿出意见,该整改的必须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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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标签:天然石材价格
  • 编辑:孙宏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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