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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修合同书(装修合同纠纷最有效的处理)

装修合同书(装修合同纠纷最有效的处理)

 

人民调解

是诉讼外化解矛盾、消除纷争的重要方式

被称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第一道防线

为了让有纠纷找调解理念深入人心

小编今天带来天平街道调解的真实故事

引导居民朋友树立

知法、守法、用法的法治思维

基本案情

朱女士租了一间门店,通过房东联系到装修队李某。谈妥了装修要求及价格后,因是熟人介绍,双方未签订装修合同。然而在装修结束后,朱女士对装修效果不满意,不愿支付尾款,双方为此产生纠纷。李某在讨要未果的情况下,采取了过激行为,四次剪断电线,造成朱女士经济损失,促使矛盾激化,朱女士报警处置。

天平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接受辖区派出所的委托介入调解,经过了解发现,双方没有签订装修合同,装修要求不够明确具体,是导致该起纠纷真正的原因。

调解过程

在调解前期,调解员将双方约至调解室,双方的情绪都十分激动,发生了激烈争吵,第一次调解不欢而散。

为了化解两人之间的矛盾,调解员一次次拨通朱女士和李某的电话,与他们拉近关系,建立信任基础,在唠家常的同时普及法律知识。

朱女士

家居建材装修常识:家里布线时电源插头够用很重要,避免使用排插,尤其是客厅,重点是客厅电视墙。

墙面压根就不工整,墙布的款式和原先说好的也不一样,工期本来说是两个月,结果硬生生给我拖到了三个月,这不是耽误我开店做生意吗?装修队怎么还好意思找我要尾款?!

矛盾已经发生了,没必要回避。我们常说要摆事实讲证据。在装修初期,您出于怕麻烦、想省钱的目的,再加上又是熟人介绍,您未签订合同,未把装修标准、用材、工期等用书面的方式固定下来,现在出问题,有纠纷了,您想扣尾款,但是有效的证据您又拿不出来。在装修初期您就应该对这个结果有心理准备。吃一堑长一智,以后这种重大工程,一定要签订书面协议,条款内容白纸黑字固定下来。

调解员

李某

家居建材装修常识:家居要外买,地面要耐脏,样房要多看,原则要坚持。

墙面的用料工艺就是之前说好的,墙布款式也是店家之前挑的那一款,一切都符合之前的口头约定。当时她说要做生意着急完工,我只是说尽量在两个月内,又没有保证一定就能两个月内工期完全结束。更何况中间上海又一直下雨,我着急但是也没办法。生意人要讲诚信的。她拖欠尾款在先,我剪断电线也是被逼无奈,装修工人还等着我给他们发工资!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第一千一百八十四条规定,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您剪断电线损坏了私人财物,法律规定应当按照市价赔偿朱女士的损失。同时您从事装修这么多年了,应当知道不签订书面合同容易产生纠纷,对此也有一定的责任。

调解员

功夫不负有心人,在调解员一次次苦口婆心地劝说中,双方在拖欠尾款及赔偿的问题上达成一致,原装修尾款4690元,朱女士扣除1890元赔偿款及装修补偿后,再支付李某装修尾款2800元;调解协议履行后,双方互不追究对方责任、互不主张任何权利。

老娘舅说

未签订合同而开工的行为,通常是日后发生纠纷的伏笔。消费者与装修方约定的内容应以书面文字为准,装修方的口头承诺、消费者提出的特殊需求,都应当落实在纸面合同上,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如果缺少书面合同,不仅装修质量无法保证,后期维权也存在诸多困难。

若是确已发生纠纷,也应以化解矛盾为导向。双方需理性判断责任,避免损失扩大和两败俱伤的不利后果。居民可以求助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不成还可以诉讼解决。

调解工作要顾及当事人的感受,既要讲法理,又不能生搬硬套,既要讲情理,又不能和稀泥,只要当事人愿意,我们随时都欢迎调解。

最后

一起来看看

本期案例的相关法条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第一千一百八十四条规定,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

作者:天平街道

编辑:宁平英

校对:王冰倩

家居建材装修常识:买来的电器电器买来之后,一定要好好让工人看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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