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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家水泥企业被责令停产、停售,并处罚金,没收非法所得!

日前,山东省淄博市市场监管局网站发布针对 淄博锦川水泥有限公司、淄博天德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和淄博黉阳水泥厂三家水泥企业的行政处罚案。公示内容显示, 三家企业均生产、销售了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的水泥产品。处罚结果包括 没收违法所得和罚款,其中淄博锦川水泥有限公司和淄博黉阳水泥厂分别处罚21万元罚款,并没收非法所得3623元和5808元。淄博天德水泥有限责任公司罚款3万。三家企业均被 责令其停产、停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的产品。

淄博锦川水泥有限公司生产、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的矿渣硅酸盐水泥产品,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二十六条第二款第一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

处罚结果:

1、 责令其停止生产、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的产品;

3、没收违法所得叁仟陆佰贰拾叁(3623.00)元整。

淄博天德水泥有限责任公司生产、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的矿渣硅酸盐水泥产品案。淄博天德水泥有限责任公司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二十六条第二款第一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

处罚结果:

1、责令停止生产、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的产品;

2、罚款叁万(30000.00)元整。

淄博黉阳水泥厂(有限公司)生产、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的矿渣硅酸盐水泥产品案,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二十六条第二款第一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

处罚结果:

1、责令停止生产、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的产品;

2、罚款贰拾壹万元(210000.00)元整;

3、没收违法所得伍仟捌佰零捌(5808.00)元整。

(来源: 淄博市市场监管局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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