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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两部新法规为人民幸福生活保驾护航

曹英 郭伊雯

人民健康才能全民小康。近日,山西省出台《山西省城乡居民补充养老保险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山西省保障和促进县域医疗卫生一体化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并将从明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通过地方立法形式,进一步保障和改善民生,增强民众获得感,巩固脱贫攻坚成果。

目前,山西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水平偏低,据山西省人大常委会委员、山西省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李亚明介绍,2019年山西省人均待遇为1494元,仅为脱贫标准指导线的41.5%,不足以兜底保障老年人的基本生活。为了提高城乡居民养老保障水平,山西在现有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基础上,积极推行城乡居民补充养老保险制度,以期进一步从制度上解决低收入人群的养老问题。

据了解,《条例》共25条,分为立法目的及适用范围、政府与部门职责、补充养老保险费的缴纳、待遇领取标准及程序、基金的筹集与管理、鼓励赡养人对参保人缴纳养老保险费提供资助和法律责任六个部分。

“这部《条例》是全国首例针对特殊困难群体和老年居民的养老保险问题而设立的。”山西省人大常委会委员、山西省人大法制委副主任委员、常委会法工委主任蔡汾湘介绍道,为提高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以及重度残疾人等困难群体的养老保险待遇水平,《条例》中指出,政府应当按照设定的缴费档次的最低标准为其代缴全部的补充养老保险费;对无子女或子女无赡养能力的低收入老年居民,在领取待遇时应予以倾斜。

医改是事关人民群众健康福祉的重大民生工程,关系到千家万户的幸福安康。在山西省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委主任李福明看来,《办法》以人民为中心的改革宗旨,体现了医疗卫生事业的公益性质,是引领推动山西县域医疗卫生一体化改革、做到重大改革于法有据的有力举措。

《办法》中许多条款都具有创制性,如规定县级医疗集团及所属医疗卫生机构实行行政、人员、资金、绩效、业务、药械“六统一”管理,明确了医保基金支付方式和结算管理制度,还增加了医防融合、医养结合、中医药能力建设等方面的内容。

此外,《办法》中还完善了县级医疗集团内部和县域向外转诊规范,建立了双向转诊平台,开通了双向转诊绿色通道,优化了转诊服务流程。并通过下放专家门诊、开展业务指导、进行巡回医疗、制定优惠政策等方式,多措并举推动医疗卫生工作重心下移和医疗卫生资源下沉。

为将《办法》落到实处,山西省卫健委党组成员、副主任张波表示,会通过激发县级医疗集团改革活力进一步构建县医疗集团利益共享、责任共担机制和高效运行管理机制,完善县域整合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提高县域医疗卫生资源配置和使用效能,实现以治病为中心向以健康为中心转变;通过狠抓县域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做实远程医疗,依托5G技术,推进智慧医疗建设,争取将远程诊疗直通乡村,打通医疗卫生服务“最后一公里”;通过打通改革的堵点、难点,督促医疗集团继续落实按病种付费为重点的多元复合式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发挥医保杠杆作用,降低无序转诊报销比例,巩固完善县域分级诊疗新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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