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建筑材料  水泥管材

突发!工地停工!山东水泥厂又要停产!

日前,山东济南市生态环境委员会办公室发布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并启动Ⅱ级应急响应称,经与气象部门联合会商,济南市2020年11月29日至12月2日,气象条件比较稳定,空气中污染物扩散条件差,决定 于11月29日20时发布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并同步启动Ⅱ级应急响应,采取以下应急措施:

一、工业企业减排措施:

工业企业按照2020年度最新修订的应急减排清单采取限产停产等减排措施。

二、扬尘污染减排措施:

加强城市道路和公路保洁,非冰冻期适当增加道路机扫和洒水降尘作业频次和范围。

严格施工工地、道路扬尘和堆场扬尘监督管理;

强化各类施工工地、裸露地面、物料堆场扬尘控制措施,适当增加洒水降尘频次,减少物料堆场装卸量;

停止拆除工程施工作业;

停止土石方施工作业(含爆破、基坑(槽)开挖及回填、道路刨掘等);

停止水泥、砂石、渣土等易飞扬细颗粒材料和易扬尘垃圾清扫、归方码垛及装卸作业;

止切割、喷涂、粉刷、护坡喷浆、搅拌等室内外作业(应急、抢险、救灾和生产工艺要求不能立即间断的施工作业除外,地下工程除外)。

停止建筑、市政、道路、水务、园林绿化等建设工程易产生扬尘污染的室内外施工作业(应急、抢险、救灾和生产工艺要求不能立即间断的施工作业除外,地下工程除外)。

矿山、砂石料厂、石材厂、石板厂等应停止露天作业。

三、移动源污染减排措施:

绕城高速公路以内及各区县建成区 禁行渣土砂石运输车,未安装密闭装置易产生遗撒的运输车辆应停止上路。

矿山(含煤矿)、洗煤厂、绕城高速公路以内及各区县建成区的物流园区范围内的企业(民生保障类除外)等 涉及大宗原料和产品运输的单位应停止使用国四及以下重型载货汽车

绕城高速公路以内及各区县建成区 全面限行达不到国四排放标准的重型(含燃气)营运货车、三轮汽车和低速货车

工业企业厂区和工业园区内 停止使用国二及以下非道路移动机械

绕城高速公路以内及各区县建成区,以 柴油为燃料的工程施工机械(包括但不限于装载机、推土机、压路机、沥青摊铺机、非公路用卡车、挖掘机、开槽机、桩工机械、起重机、发电机等)停止使用,经非道路移动机械环保编码登记为国三及以上的除外。

通知原文如下:

同日,日照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发布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启动Ⅲ级应急响应的通知称,根据市污染防治攻坚战集中攻坚行动工作专班办公室专家团队分析研判和建议,日照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决定 自2020年11月29日12时发布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11月30日12时启动Ⅲ级应急响应。强制性减排措施要求:

(一)纳入应急减排清单的工业企业严格依法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应急减排清单确定的减排措施。

(二)矿山、砂石料场、石材厂、石板厂等停止露天作业。

(三)未纳入保障类减排清单的施工工地禁止土石方作业、建筑拆除、喷涂粉刷、护坡喷浆、混凝土搅拌等。

(四)全市主要道路落实深度保洁措施,确保路面不起尘。洒水降尘作业应根据雨雪、冰冻等特殊气象条件,进行科学调整。

(五)未安装密闭装置易产生遗撒的煤炭、渣土、砂石料等运输车辆禁止上路。

(六)除城市运行保障车辆和执行特种任务车辆外,城市主城区、县城区内禁止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拖拉机等通行。

(七)港口码头停止木薯干、粉煤、粉矿等极易起尘物料作业。

(八)严格落实烟花爆竹禁放措施。

来源: 山东济南市生态环境委员会办公室、日照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等

免责声明:本站所有信息均搜集自互联网,并不代表本站观点,本站不对其真实合法性负责。如有信息侵犯了您的权益,请告知,本站将立刻处理。联系QQ:16407311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