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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高明苗村白石坳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一期三区A单元项目竣工验收公示佛山市高明

验测期间,填埋场上游地下水监测井水pH、高锰酸盐指数、总硬度、亚硝酸盐氮、硝酸盐氮、氨氮、汞、铜、铅、锌、镉、砷、六价铬浓度均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III类标准限值要求;细菌总数和总大肠菌群浓度均不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III类标准限值要求,但与二区验收以及环评时监测结果无显著差异。

验收调查单位放100份《意见调查表》,回收97份有效调查表,其中97%(94人)被调查者对填埋场状况表示满意或基本满意,3%(3人)表示不满意。不满意者认为填埋场有时存在臭气及垃圾运输车辆扬尘的影响。

根据验测结果核算,监测期间项目污染物CODCr排放总量为12.3t/a,BOD5排放总量1.14t/a、氨氮排放总量为0.11t/a。CODCr排放总量符合佛山市高明区局核发的广东省污染物排放许可证(编号为00513)要求(化学需氧量39.06t/a)。

根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如项目竣工验收许可涉及申请人(即佛山威立雅垃圾填埋处理有限公司)与他人之间重大利益关系的,申请人、利害关系人有权向广东省厅申请听证。如申请听证,应自公示之日起5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广东省厅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噪声源主要是机械产生噪声,如运输车辆、填埋机械、渗滤液处理系统设备等。项目主要是通过选用噪音较低的机械产品,在设备上配置减震装置和消声器,对噪声较大的设备进行隔声处理,基础均做减振处理等,降低噪声对的影响。

佛山高明苗村白石坳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位于佛山市高明区明城镇苗村白石坳。三区A单元位于填埋场区的西北角,与一区、二区相连接,占地面积101655平方米,填埋容积为538.1万立方米。主体工程包括场地平整及基底处理、垃圾拦挡坝、地下水导排系统、填埋区防渗系统、渗滤液导排系统、填埋气收集系统、雨水导排系统,新建一个6.9万立方米的应急调节池,对原有工程垃圾渗滤液处理站进行升级(增设二级硝化/反硝化处理设施)。项目沼气发电系统、地下水监测井、填埋气监测井、办公楼等均依托原有的配套设施。

验测期间,厂界无组织排放废气颗粒物排放浓度符合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硫化氢、氨、甲硫醇、甲硫醚、臭气浓度排放浓度均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二级新改扩建标准要求。

2002年8月原国家总局华南科学研究所完成了《佛山高明苗村白石坳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影响报告书》的编制工作,2002年9月原省环保局以粤环审[2002]658号文批复同意建设。佛山高明苗村白石坳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项目计划分两期建设,一期工程共有四个填埋区,目前一区(2007年6月原广东省局以粤环审【2007】204号文通过验收)、二区(2009年11月省环保厅以粤环审【2009】13号文通过验收)、三区A单元已完工并投入使用,三区B单元计划于2016年开始建设。

按照部办公厅《建设项目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环办〔2013〕103号)要求,建设单位将项目验测及调查报告在公司网站(进行了公开。

根据佛山威立雅垃圾填埋处理有限公司的申请,经审议,我厅拟同意佛山高明苗村白石坳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一期三区A单元)项目(以下简称“项目”)通过竣工验收,为进一步保障对的参与权、知情权和监督权,根据部办公厅《建设项目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环办〔2013〕103号)等,现将项目环保执行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15年月日至月日。公示期间,我厅接受来电、来信、来访等多种形式反映问题,并对反映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作为项目竣工环保验收依据之一。

验测期间,填埋场的渗滤液处理站外排废水pH、悬浮物、色度、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氨氮、总磷、石油类、动植物油、阴离子表面活性剂、总铜、总铅、总锌、总镉、总铬、总汞、总砷、六价铬、粪大肠菌群数排放浓度均符合执行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和《生活垃圾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1997)一级标准中严的指标要求,亦符合参照标准《生活垃圾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相应指标要求。

验测期间,填埋场内自然水塘氧化塘外排水pH、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溶解氧、硝酸盐、氨氮、总磷、总汞、铜、铅、锌、镉、砷、六价铬、粪大肠菌群浓度均符合《地表水质量标准》(GB3838-2002)III类标准限值要求。

三)地下水。

填埋场场地使用双层防渗工艺,填埋区内铺设有渗滤液导排系统,一区、二区工程已建有2个分别为4.4万立方米和8.8万立方米的调节池,本项目新建一个6.9万立方米的应急调节池。垃圾渗滤液通过导排系统送入调节池。

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是由于垃圾填埋后微生物的生化降解作用产生的臭气和厌氧填埋气。臭气中含有几十种有毒有害气体,厌氧填埋气主要成分为CO2、H2S、CH4、氨等。填埋气体经收集预处理后再经沼气发电系统燃烧为电能(沼气发电项目单独报批,不在本项目验收范围)。

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是渗滤液,渗滤液主要由垃圾分解产生水分和雨水、地表水的渗入组成。垃圾渗滤液主要依托升级后的垃圾渗滤液处理站处理,2013年起由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协助填埋场进行部分渗滤液外运处理,委托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污水处理有限公司等污水处理厂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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