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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医保局:安徽太和50家医疗机构存在医保基金使用问题

据国家医保局最新消息,安徽省太和县50家医疗机构不同程度存在违规违法使用医保基金问题,涉及医保基金5795.1万元。其中,太和县第五人民医院等11家医院存在严重欺诈骗保问题,涉及医保基金1387.3万元。

2020年12月,媒体曝光安徽省太和县4家医院涉嫌欺诈骗保问题。国家医保局责成安徽省医保局迅速查明情况,依法依规处理,并派出工作组现场督办指导。同时在全国部署开展集中专项整治工作,强化基金监管高压态势,探索建立基金监管长效机制。

在严查快处4家涉事医院的基础上,安徽省逐一倒查太和县全部50家定点医疗机构自县医保局成立起到2020年底所有31.7万份医保病例。阜阳市参照同一方法,全覆盖专项检查其他7个县区所有定点医疗机构的96.1万份病历。

目前,已解除4家涉事医院医保服务协议、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取消14名医保医师资格,追回违规使用基金。全市有9家社会办医疗机构主动申请关停或暂停医保服务协议。

纪检监察机关已严肃追责问责阜阳市政府,太和县委、县政府等7个党组织(单位)和19名责任人(厅级干部1人、县处级干部7人、科级及以下干部11人)。其中,县医保局主持工作的副局长等5名责任人因严重违纪违法涉嫌犯罪被立案审查调查并采取留置措施。公安机关已立案调查县内9家医院,查证3470人,采取强制措施56人,移送审查起诉25人,扣押冻结涉案资金360.9万元。

案件查处期间,安徽省先后开展2020年专项治理“回头看”和2021年专项治理活动,截至5月底共检查定点医疗机构7567家次,追回医保基金5660.8万元、扣除违约金3089万元、行政处罚431.5万元。

据悉,国家医保局近期将向全国医保系统通报安徽省查处太和县欺诈骗保案做法,要求各级医保部门认真学习借鉴安徽经验,对医保欺诈骗保行为“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并指导督促各地用好《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进一步健全长效监管机制,推动打击欺诈骗保工作全覆盖、常态化,严防医保基金成为新的“唐僧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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