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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一建、二建、造价、监理考试时间公布!丨附报考条件

日前,人社部办公厅印发《关于2021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工作计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其中,一级建造师定于 9月11日、12日考试,比去年提前一周时间。

文末附各考试报考条件

2021年度专业技术人员

职业资格考试工作计划

序号

考试名称

考试日期

1

2021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

3月13日

2

咨询工程师(投资)

4月10日、11日

3

卫生(初级、中级)

4月10日、11日、17日、18日

4

护士执业资格

4月24日、25日、26日

5

会计(高级)

5月15日

6

2021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

5月15日、16日

7

监理工程师

8

会计(初级)

5月15日、16日、17日、18日、19日,5月22日、23日

9

注册建筑师

一级

5月15日、16日、22日、23日

二级

5月15日、16日

10

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

5月29日、30日

11

计算机技术与软件(初级、中级、高级)

12

房地产经纪人协理、房地产经纪人

13

演出经纪人员资格

5月30日

14

银行业专业人员职业资格(初级、中级)

6月5日、6日

15

经济(高级)

6月19日

16

翻译专业资格(一、二、三级)

6月19日、20日

17

注册计量师(一级、二级)

18

土地登记代理人*

19

注册会计师(专业阶段)

8月27日、28日、29日

20

注册会计师(综合阶段)

8月28日

21

注册核安全工程师

9月4日、5日

22

注册设备监理师*

23

文物保护工程从业资格

24

会计(中级)

9月4日、5日、6日

25

一级建造师

9月11日、12日

26

法律职业资格(客观题)

27

资产评估师

9月19日、20日

28

执业兽医

9月25日

29

演出经纪人员资格

30

出版(初级、中级)

10月10日

31

审计(初级、中级、高级)

32

法律职业资格(主观题)

10月17日

33

通信(初级、中级)

34

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

10月16日、17日

35

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初级、中级、高级)

36

拍卖师(纸笔作答)

10月16日、17日

37

统计(初级、中级、高级)

10月17日

38

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

注册土木工程师

岩土

10月23日、24日

港口与航道工程

水利水电工程(5个专业)

道路工程

注册电气工程师(2个专业)

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3个专业)

注册化工工程师

注册环保工程师

注册结构工程师

一级

二级

10月24日

39

注册城乡规划师*

10月23日、24日

40

机动车检测维修士、机动车检测维修工程师

41

执业药师(药学、中药学)

42

银行业专业人员职业资格(初级、中级)

43

房地产经纪人协理、房地产经纪人

44

广播电视播音员、主持人

45

经济(初级、中级)

10月30日、31日

46

一级造价工程师

47

注册验船师

10月30日、31日

48

公路水运工程助理试验检测师、试验检测师

49

导游资格

11月6日

50

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

11月6日、7日

51

计算机技术与软件(初级、中级、高级)

52

专利代理师

53

税务师

11月13日、14日

54

房地产估价师

55

翻译专业资格(一、二、三级)

56

拍卖师(实际操作)

11月20日、21日

(注:标注*的职业资格考试名称以修订后的国家职业资格目录为准。)

文件原文: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21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工作计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各副省级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各直属机构人事部门,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干部局,有关行业协会、学会:

为做好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规划和管理工作,便于广大专业技术人员参加职业资格考试,经商有关部门同意,现就2021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计划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按照《2021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工作计划》(见附件)做好各项考试组织实施工作。 2021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日期由主管部门另行通知。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日期由各地自行确定。

二、各地要严格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下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有关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函〔2020〕106号)要求,及时研判情况,完善应急预案,提升应急处置能力。因疫情防控等原因部分考区、考点 确不能正常组织考试的,按程序报批后及时向社会公告 调整考试日期。本年度 暂停考试,合格成绩实行 滚动管理的,报考人员已经取得的 合格成绩有效期相应延长一年。

三、国家职业资格考试实行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统一组织,要引导符合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 通过正规渠道报名,切勿轻信虚假宣传。积极推行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 对虚假承诺行为和违纪违规行为加大惩处力度。 国家未指定任何培训机构开展职业资格考试培训工作,对不法培训机构打着“保过”幌子,招摇撞骗或组织实施作弊的,要依法追究责任。

四、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及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要积极配合,密切合作,认真落实考试有关规章制度,切实做好考试期间疫情防控工作,加强考试安全管理,保障各项考试平稳顺利实施。

附件:2021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工作计划

报考条件

以下报考条件为2020年版

目录

一、一级建造师考务

二、二级建造师考务

三、监理工程师考务

四、一级造价工程师考务

五、二级造价工程师考务

一、一级建造师

1

考试科目及时间

考试时间:见第一条

考试科目(以2020年安徽省为例)

2

报考网址

报名时间:待定

考试信息:各省市考试报名时间及通知参见各省市人事考试网

报名网址:中国人事考试网( www.cpta.com.cn)

3

报考条件(2020年更新)

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成绩实行滚动管理。参加 4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须在连续 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免试部分科目(级别为免二科)的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能取得资格证书;

参加1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增报专业)的人员须取得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后方可报名,通过应试科目后方可获得成绩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

根据原人事部、建设部《关于印发〈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的通知》(人发〔2002〕111号)文件规定,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参加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

(一)考全科报考条件

1.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4年。

2.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3年。

3.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

4.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硕士学位,工作满2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年。

5.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博士学位,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年。

(二)免二科报考条件

符合人发〔2002〕111号文件有关报名条件,于2003年12月31日前,取得原建设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建设工程经济》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2个科目,只参加《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2个科目的考试:

1.受聘担任工程或工程经济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2.具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0年。

(三)增报专业报考条件

已取得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择其他专业的《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报名参加增报专业的考试。成绩合格后核发成绩合格证明。

二、二级建造师

1

考试科目及时间

考试科目(以2020年安徽省为例)

因疫情原因,2020年考试时间较乱,希望2021年能回复正常!

近日, 山东省住建厅回复了关于“ 2021年二级建造师报名考试时间”的问题中,明确指出“ 无特殊情况将恢复往年正常报考时间,具体时间请关注省建设厅发布的通知公告”。

2

报名时间、报考网址

报名时间,各省待定!

报名网址:各省人事考试网。

3

报考条件

报考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须在连续 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报考级别为“免1科”的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该证书为主证,可单独注册使用);

报考级别为“相应专业”的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获得相应专业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需配合主证使用,不能单独注册)。

凡遵纪守法,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参加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

(一)“考全科”报考条件

1.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中专以上学历,并从事工程项目管理工作满2年的;

2.取得非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专业中专以上学历,并从事工程项目管理工作满4年的;

3.从事工程项目管理工作满10年的;

4.取得建筑工程类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

建筑企业与职业技术院校合作培养的学员具有土木工程类中等专科以上学历的,其在校学习时间可合并计算为工作年限。

(二)“免1科”报考条件

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且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可免考《建设工程施工管理》科目,只参加《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2个科目的考试。

原持有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且符合报名参加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条件的人员,如报名参加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可免试《建设工程施工管理》科目。

(三)“相应专业”报考条件

已取得某一专业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的人员,可根据工作实际需要,选择增项另一个《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参加“相应专业”考试。

三、监理工程师

1

考试科目及时间

考试时间:见第一条

考试科目:以2020年安徽省为例

2

报考网址

考试信息:各省市考试报名时间及通知参见各省市人事考试网

报名网址:中国人事考试网( www.cpta.com.cn)

3

报考条件

监理工程师资格考试设“考全科”、“免二科”和“增报专业”3个级别,每个级别设“土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工程”和“水利工程”3个专业,每个专业设若干科目,报考人员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择其中一个专业类别报考。

考试成绩实行 4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参加4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须在连续 4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参加 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二科)的符合免试基础科目人员须在 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相应应试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

已取得监理工程师一种专业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报名参加其他专业科目考试的(级别为增报专业),可免考基础科目,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相应应试科目,可获得相应专业考试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

原监理工程师资格考试的《建设工程监理基本理论和相关法规》《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建设工程质量、投资、进度控制》和《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4个科目分别对应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的《建设工程监理基本理论和相关法规》《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建设工程目标控制》和《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科目。

参加原监理工程师资格考试(级别为考全科)且有效期内的合格科目,其成绩按照新管理办法执行。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实施办法〉的通知》(建人规〔2020〕3号)规定,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和道德品行,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参加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

(一)考全科人员报考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身体健康,遵纪守法,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均可申请参加监理工程师资格考试。

1、具有各工程大类专业大学专科学历(或高等职业教育),从事工程施工、监理、设计等业务工作满6年;

2、具有工学、管理科学与工程类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从事工程施工、监理、设计等业务工作满4年;

3、具有工学、管理科学与工程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或专业学位,从事工程施工、监理、设计等业务工作满2年;

4、具有工学、管理科学与工程一级学科博士学位。

(二)免2科人员报考条件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参加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可免考基础科目(免二科):

1、已取得公路水运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

2、已取得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

四、一级造价工程师

1

考试科目及时间

考试时间:见第一条

考试科目:(以2020年安徽省为例)

2

报考网址

考试信息:各省市考试报名时间及通知参见各省市人事考试网

报名网址:中国人事考试网( www.cpta.com.cn)

3

报考条件

参加4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须在 连续4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

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二科)的符合免试基础科目人员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相应应试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

已取得一级造价工程师一种专业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报名参加其他专业科目考试的(级别为增报专业),可免考基础科目,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相应应试科目,可获得相应专业考试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实施办法〉的通知》(建人〔2018〕67号)和《关于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有关工作的说明》规定,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和道德品行,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参加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

(一)考全科报考条件

1.具有工程造价专业大学专科(或高等职业教育)学历,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5年;

具有土木建筑、水利、装备制造、交通运输、电子信息、财经商贸大类大学专科(或高等职业教育)学历,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6年。

2.具有通过工程教育专业评估(认证)的工程管理、工程造价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4年;

具有工学、管理学、经济学门类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5年。

3.具有工学、管理学、经济学门类硕士学位或者第二学士学位,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3年。

4.具有工学、管理学、经济学门类博士学位,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1年。

5.具有其他专业相应学历或者学位的人员,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年限相应增加1年。

(二)免二科报考条件

具有以下条件之一的,参加一级造价工程师考试可免考基础科目(免二科):

1.已取得公路工程造价人员资格证书(甲级);

2.已取得水运工程造价工程师资格证书;

3.已取得水利工程造价工程师资格证书。

(三)增报专业报考条件

已取得造价工程师一种专业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报名参加其他专业科目考试的,可免考基础科目。考试合格后,核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统一印制的相应专业考试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

五、二级造价工程师

01

考试科目及时间

以2020年安徽省为例

02

报考条件

二级造价工程师资格考试成绩实行滚动管理。

报考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报考级别为“免1科”的人员首次通过所选专业应试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该证书为主证,可单独注册使用);

报考级别为“增报专业”的人员通过应试科目,方可获得相应专业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需配合主证使用,不能单独注册)。

请报考人员认真选择报考级别、专业,避免因个人选择报考级别、专业错误导致考试通过后无法注册。

(一)“考全科”报考条件

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和道德品行,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参加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

1.具有工程造价专业大学专科(或高等职业教育)学历,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2年;

具有土木建筑、水利、装备制造、交通运输、电子信息、财经商贸大类大学专科(或高等职业教育)学历,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3年。

2.具有工程管理、工程造价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1年;

具有工学、管理学、经济学门类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2年。

3.具有其他专业相应学历或学位的人员,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年限相应增加1年。

(二)“免1科”报考条件

申请参加“免1科”考试的考生,除具备第(一)款规定条件外,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已取得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

2.已取得公路工程造价人员资格证书(乙级);

3.具有经专业教育评估(认证)的工程管理、工程造价专业学士学位的大学本科毕业生。

(三)“增报专业”报考条件

已取得二级造价工程师一种专业职业资格的人员,可根据工作需要,报考另一个专业,参加“增报专业”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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