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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富县法院成功调解一起装修房屋合同纠纷案

  与法制网讯(□胡晓燕 贺金霞)6月14日,陕西省延安市富县人民法院诉前调解中心成功调解一起装饰装修合同纠纷案件,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调解协议,被告任某锋当场支付原告黄某成装饰装修费6000元。

  2021年6月14日,原、被告自愿协商一致,签订装饰装修合同。合同约定:由原告黄某成为被告任某锋装饰装修其位于富县翡翠世家三居室房屋,装饰装修为半包的方式,工程价款为125000元,签订合同时由被告支付65%、第二次支付30%、尾款待被告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签订后,原告黄某成积极履行施工装饰装潢义务,并于2021年11月底竣工并交付被告任某锋使用。被告分四次已给付原告装饰装修费110000元,剩余15000元,原告多次催要,被告一直拖延未付。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原告来到富县法院诉前调解中心,请求“法官说法”化解矛盾纠纷。

  收到原告说法请求后,富县法院诉前调解中心法官郑丽和特邀调解员白东亮,通过与双方当事人沟通联系,了解案情。原来,被告任某锋迟迟不给原告黄某成装饰装修费,是因房屋装修后出现多处工程质量问题,双方为此僵持不下,激发矛盾纠纷。了解到纠纷的焦点问题后,办案法官向双方当事人讲解相关的法律规定,最终促使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被告任某锋当场支付原告黄某成装饰装修费6000元。至此,该起装饰装修合同纠纷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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