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行业动态  企业新闻

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2021半年度报告摘要

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2021半年度报告摘要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报告期内,受疫情控制好转等诸多因素的影响,公司2021年上半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29,672.28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31.86%;受与上年同期相比的社保、税费等优惠扶持政策退出、人工成本及税费增加、水泥产品销售价格下降、原材料价格上涨、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财务费用等的影响,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059.35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419.53%。

  2021年3月31日,公司全资子公司瑞泽双林建材与相关方联合中标“中国雄安集团基础建设有限公司寨里混凝土搅拌站建设项目”。本项目建设投资217,848,265.38元,项目运营费(商品混凝土及湿拌砂浆)(不含税)58.03元/m3, 履约期限暂定10年,主要建设6条240型混凝土生产线(具备预拌砂浆生产能力)、办公用房、生活用房、实验室及安全、监控、绿化等场内相关附属设施,以及场外道路,规划总用地11.62万平方米。

  2021年6月4日,本项目的项目公司完成工商注册登记手续,并取得了安新县行政审批局颁发的《营业执照》,项目公司名称为河北雄安寨里混凝土有限公司,瑞泽双林建材持有其28%的股权。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本项目正在进行宿舍楼、办公楼的装修工作,搅拌主楼设备安装已经完成50%,人员招聘也在有序进行中,项目公司计划在今年十月进行试生产。本项目的顺利实施,将有利于公司拓宽市场领域,助力雄安建设,同时享受雄安开发政策红利,对公司未来业绩起到积极影响。

  为建立、健全公司经营机制,完善目标考核制度,激发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管理团队和核心骨干的动力和创造力,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2021年4月公司开始筹划实施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公司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在满足行权条件后按40%、30%、30%的比例分三期行权。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业绩考核指标:2021年度以2020年公司净利润值为基数,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40%;2022年度以2021年公司净利润值为基数,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60%;2023年度以2022年公司净利润值为基数,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80%。

  2021年5月21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权益的激励对象名单及数量进行调整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确定以2021年5月21日作为股票期权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212名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1,923.00万份,行权价格为5.86元/份。公司已于2021年5月31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了本次股票期权的授予登记工作。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召开通知于2021年8月16日以通讯方式送达各位董事及其他相关出席人员,并于2021年8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张海林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8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8人,其中陈健富先生、白静女士采用通讯表决,其他董事均现场出席会议,公司全体监事以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经审核,与会董事一致认为:《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编制及审核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其内容和格式符合《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号一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发表了明确的书面确认意见。

  《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的具体内容于同日披露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以及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的具体内容见巨潮资讯网()。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和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中审众环在担任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期间,具备足够的独立性和专业胜任能力,为公司提供了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因此,董事会同意公司聘任中审众环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审计费用合计人民币240万元。具体内容见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该事项出具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审核意见》,具体内容见巨潮资讯网()。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公司计提减值依据充分,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体现了公司会计核算的谨慎性。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人民币58,278,229.91元。详细内容见同日披露的《关于2021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该事项出具了《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理性的说明》,具体内容见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近年来,公司在加大对应收账款清收的过程中,对于无法按期支付公司商品混凝土货款、园林绿化工程款的客户采用以房抵账的形式收回欠款,形成相关非自用房产。现为盘活公司取得的上述以房抵账房产,提高公司资金流动性,以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对资金的需求,同意公司按照相关房产所在地的房产销售政策,以市场价格对外处置上述应收账款清收过程中取得的以房抵账房产;同意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进行上述房产的处置以及后续协议的签署。

  公司拟于2021年9月13日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关于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具体内容于同日披露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召开通知于2021年8月16日以通讯方式送达各位监事及其他相关出席人员,并于2021年8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盛辉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参加监事5名,实到监事5名,全体监事通过现场表决方式参与会议表决,董事会秘书于清池先生列席了会议。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经审核,与会监事一致认为:《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编制及审核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其内容和格式符合《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号一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的具体内容于同日披露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以及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的具体内容见巨潮资讯网()。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续聘的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和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期间,审计团队严谨敬业,计划安排详细,其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因此,监事会同意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

  具体内容见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公司结合资产及经营的实际情况计提减值准备,符合会计谨慎性原则。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财务报表能客观公允反映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有助于提供更加真实、可靠的会计信息,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董事会审议该事项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详细内容见同日披露的《关于2021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1年8月26日,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为了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情况,公司对2021年半年度合并报表范围内存在减值迹象的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相关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和减值测试,对可能发生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具体如下:

  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合同资产进行减值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如果逾期,公司即认为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已显著增加,除非有确凿证据,证明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如果金融工具于资产负债表日的信用风险较低,公司即认为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某项金融资产已经发生信用减值,则公司在单项基础上对该金融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对于应收票据、应收账款、长期应收款、合同资产,无论是否包含重大融资成分,公司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对于存在客观证据表明存在减值,以及其他适用于单项评估的应收账款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确认预期信用损失,计提单项减值准备。对于不存在减值客观证据的应收账款或当单项金融资产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时,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账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对于其他应收款,公司根据其他应收款的性质,以单项和组合为基础评估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以组合为基础进行评估时,公司基于信用风险特征,将其他应收款划分为不同组合。

  采用预期信用损失模型,公司对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和长期应收款分别计提减值损失1,888,253.69元、30,226,617.85元、-858,683.69元、2,053,922.47元。

  资产负债表日,公司将确定的存货可变现净值与存货成本进行比较,对于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公司按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合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其他非流动资产,于资产负债表日存在减值迹象的,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资产减值准备按单项资产为基础计算并确认,如果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是能够独立产生现金流入的最小资产组合。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该事项合理性作出了说明,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金额合计5,827.82万元,占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绝对值的比例为140.64%。考虑所得税的影响后,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将减少2021年半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561.34万元,减少2021年6月30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所有者权益5,561.34万元。本次计提资产减值金额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和公司资产的实际情况。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具合理性。我们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批准。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1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是基于会计谨慎性原则,计提的依据充分合理,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资产的实际情况。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公允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有助于提供更加真实、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公司结合资产及经营的实际情况计提减值准备,符合会计谨慎性原则。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财务报表能客观公允反映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有助于提供更加真实、可靠的会计信息,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董事会审议该事项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1年8月26日,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瑞泽”或“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是一家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专业审计机构,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中审众环在担任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期间,能够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按进度完成公司各项审计工作,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允的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较好地履行了审计机构职责,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拟续聘中审众环为公司2021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中审众环始创于1987年,是全国首批取得国家批准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及金融业务审计资格的大型会计师事务所之一。根据财政部、证监会发布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备案名单,本所具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债券审计机构的资格。2013年11月,按照国家财政部等有关要求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

  (6)人员信息:截至2020年末,中审众环拥有合伙人数量185人、注册会计师数量1,537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794人。

  (7)业务收入:中审众环2020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194,647.40万元,审计业务收入168,805.15万元,证券业务收入46,783.51万元。

  (8)2020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79家,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农、林、牧、渔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采矿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审计收费18,107.53万元,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2家。

  中审众环每年均按业务收入规模购买职业责任保险,并补充计提职业风险金,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8亿元,目前尚未使用,可以承担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1)中审众环最近3年(2018年-2020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最近3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20次。

  (2)36名从业执业人员最近3年(2018年-2020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行政管理措施41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

  项目合伙人:李慧,2010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9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6年起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2020年起为海南瑞泽提供审计服务。最近3年签署6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吴馁,2009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4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6年起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2020年起为海南瑞泽提供审计服务。最近3年签署2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根据中审众环质量控制政策和程序,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为李玲,2000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0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5年起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2020年起为海南瑞泽提供审计服务。最近3年复核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包括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康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罗牛山股份有限公司、海南椰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凯撒(中国)文化股份有限公司、东北电气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等。

  项目合伙人李慧、签字注册会计师吴馁、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李玲最近3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

  中审众环及项目合伙人李慧、签字注册会计师吴馁、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李玲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2021年度中审众环拟收取财务报告审计费用220万元,年度内部控制审计费用20万元。本期审计费用较上期审计费用无变化。该审计费用系按照该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收取服务费用。工作人日数根据审计服务的性质、风险大小、繁简程度等确定;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根据执业人员专业技能水平等分别确定。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中审众环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及诚信记录等方面进行了充分的调研与审查,认为:中审众环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且其在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中,严格遵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独立、客观、公正地为公司提供了优质的审计服务,我们同意续聘中审众环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

  经核查,我们认为:中审众环具备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以及证券、期货等相关业务资格,具有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以及注册会计师执业规范的要求开展审计工作,独立、客观的发表审计意见。我们同意将《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中审众环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和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中审众环在公司2020年度的审计工作中严谨敬业,计划安排详细,派驻的审计人员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其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因此,我们同意继续聘任中审众环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021年8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中审众环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8月26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决定于2021年9月13日召开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公司于2021年8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9月13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13:00-15:00。

  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9月13日9:15至2021年9月13日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于2021年9月8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或其授权委托的代理人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8月27日披露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以及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61、2021-062)。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要求,上述议案为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并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1、登记时间、方式:本次股东大会现场登记时间为2021年9月9日、9月10日(具体时间为9:00-12:00,14:00-17:00);异地股东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须在上述时间内送达或传线、登记地点:海南省三亚市吉阳区迎宾路360-1号阳光金融广场20层证券部

  (2)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持股凭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本单位(本人)系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股东,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于2021年9月13日召开的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进行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注:1、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栏内相应地方打“√”为准,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多项指示。否则,受托人有权自行对该事项进行投票。

  截至2021年9月8日下午交易结束,我公司(个人)持有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股票 股,拟参加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际控制人张海林、冯活灵、张艺林以及张海林和张艺林共同控制的三亚大兴集团有限公司、三亚厚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合计质押公司股份数量占其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数量的比例超过80%,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2021年8月26日,公司接到公司实际控制人冯活灵先生有关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通知,具体事项如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质押总体风险处于可控水平,其将对股价波动做好充分的应对准备,不会出现因股份质押风险引发上市公司控制权变更的风险。质押到期前,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会采取重新质押、追加保证金或以其自有资金偿还等方式归还质押借款。目前不存在平仓风险。

免责声明:本站所有信息均搜集自互联网,并不代表本站观点,本站不对其真实合法性负责。如有信息侵犯了您的权益,请告知,本站将立刻处理。联系QQ:1640731186
  • 标签:新型建材企业简介
  • 编辑:孙宏亮
  • 相关文章
TAGS标签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