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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警察助阵智能交通 在争议中成长?

近年来智能交通系统建设快速发展,2013年Q1季度千万级项目共有项目包63项,同比增长80%;合计市场规模18.3亿,同比增长69.4%,千万项目占Q1市场总规模的44.6%。千万项目占比较2012年全年占比的41.7%上涨2.9%,电子警察在智能交通上的应用也在逐步增长。电子警察从无到有,发展到现在的高清电子监控,执法功能越来越强大,尽最大可能维护社会治安与交通秩序。电子警察作为辅助执法的工具,虽然具有现代化的先进技术,但是一直饱受争议。我们可以对相关情况做一些分析。

一、电子警察测速准不准

曾有驾驶员被两个电子警察系统因超速抓拍处罚,被罚司机提出按两个电子警察系统记录时间测算,其车速高达200迈,这是不可能的。我们分析原因在于:前后两个电子警察系统的摄像头时间基准不同,抓拍到的时间差就会存在一定的误差,如此计算出车辆的行驶速度也是错误的。

生活中我们所见到的电子警察超速抓拍主要分布在隧道、高速公路及危险的限速路段;由高分辨率摄像机或数码相机组成,电子警察系统采用技术成熟的精密线圈检测技术,通过车辆驶过前后两个检测线圈的时间差,系统自动计算出车辆的行驶速度,对超过限定速度的车辆,摄像机将进行拍照,记录超速车辆的外形及车牌信息。而高速公路上安装的测速装置通常是多普勒雷达测速仪。

据了解,只要是上路辅助执法的电子警察都必须要符合《GA/T832-2009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图像取证技术规范》、《GA/T870-2010闯红灯自动记录系统验收技术规范》,为了减少误拍,保证电子警察抓拍的准确性,相关部门每个月都要将所安装的电子警察送到计量检测部门进行一次矫正,并进行技术升级降低电子警察误拍的几率。同时,驾驶员需要知道:误拍不会作为违章处理,因为一旦设备出现故障,不仅路口的信号机里有记录,中心联网里也会有故障记录,故障期间所拍照片便会作废。如果驾驶员认为这有可能存在误拍、误罚的可能,应该及时到监控中心查询并向相关部门提出申诉。

为了保证测速的权威性应当采用多普勒雷达测速。在辅助执法过程中,由于经检定的多普勒雷达最大可能误差一般小于10%,根据交管部门的规定超速在10%以上时才给与处罚。在我国超速处罚标准如下:超速10%以上、30%以下的,将处以50元罚款、记3分的处罚;超速30%以上、50%以下的,将处以200元罚款、记3分的处罚;超速50%以上、70%以下的,将处以500元罚款、记6分的处罚,可以并处吊销驾驶证的处罚;超速70%以上、100%以下的,将处以1000元罚款、记6分的处罚,可并处吊销驾驶证的处罚;超速100%以上的,将处以2000元罚款、记6分的处罚,可并处吊销驾驶证的处罚。

二、高清电子警察功能强大也惹争议

就在六月初深圳首次启用了10套高清电子警察系统,今年内将推广到600个。鉴于执法功能过于强大,执法首日便受到司机的极力声讨。本套高清电子警察系统除了传统的闯红灯、逆行功能之外,倍受争议之处在于2点:1)拍摄不按箭头指示方向行驶、违法变道、跨实线行驶、路口范围随意停车等违法行为的车辆;2)在交通设施及标识不完备的情况下,认定为违规行为。在面对高清电子警察系统的“严格”执法标准,司机与交警各执一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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