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将重点建设带装修的“公租房”
住房问题,关系着老百姓的切身利益。
自2003年,浙江省就在全国率先实施城镇住房保障制度,努力构建由廉租房、经济适用房、公共租赁房、限价商品房、城市旧住宅区改造等组成的城镇住房保障体系。
5月28日上午,浙江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听取了关于全省城镇住房保障工作情况的报告。其中,截至去年底,浙江省已累计建设保障性住房9367万平方米,竣工87.5万套,解决了92万户城市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城镇住房保障受益覆盖率达到16%。
但是,供应与实际需求仍然存在一定差距。究其原因,主要在于许多中等偏下收入群体存在着共同烦恼:不符合廉租房政策,又买不起经济适用房;抑或不符合经济适用房政策,又买不起商品房。这两个游离在市场与保障之间的“夹心层”,其群体数量还是比较庞大的。
与此同时,由于选址相对偏远、配套设施缺乏等因素,导致保障房申请人数量远低于建设数量,许多经济适用房小区实际入住率不到85%,造成了公共资源的浪费。
今年4月起,浙江省人大财经委员会分赴杭州、嘉兴、金华、衢州等地进行了调研。通过调研,财经委员会建议,针对新就业职工和常住外来人员支付能力弱的群体特点,要积极调整住房保障结构,逐步减少经济适用房,重点发展公共租赁房。同时,充分考虑保障对象的基本生活需要,优化规划布局,加快完善交通、医疗、教育等公共配套设施,确保基本居住功能,不断提升保障房的宜居性。
如今,部分建议已经纳入政府决策中。浙江省日前出台的《关于加强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和管理的实施意见》,就明确将公租房作为实施城镇住房保障的主要形式,将采取多种方式加大公租房有效供应,逐步满足公众基本住房需求。
与此同时,还鼓励市场租赁房源充裕、空置房源较多的城市,探索试行政府“租赁收储、统一配租”或发放租赁补贴、收购、在市场上长期租赁等多种市场化渠道筹措公租房房源,加大公租房供应量。
为杜绝“开宝马住经适房”等保障房分配乱象,今后,各市县要公开保障房的申请条件、程序、房源、过程及分配结果。老百姓可以从政府网站、当地主要媒体及住房保障申请受理机关了解申请保障房的具体条件,配租配售方案、分配结果等信息。
同时,将大力推广安装视频安防监控、智能门禁、二代身份证识别系统等先进技术装置,积极推进保障性住房小区物业管理市场化,进一步防范转租、群租等违法行为。
为把保障房安居工程这一实事办好,政府部门还计划创造条件让社会公众参与到保障房项目选址、设计、施工监督、分配、管理等全过程中。
据了解,浙江省计划今年开工建设各类保障性住房14.5万套,确保基本建成7万套,其中竣工6万套,力争在10月底前基本实现年度计划建设项目全面开工。为方便租赁者居住,公租房还会实行全装修,提供简约、环保的生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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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孙宏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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