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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能与新能源产业需要“光伏政策”支持

中国的光伏产业最初是属于加工贸易性质的。从发达国家进口多晶硅中间产品,加工配套完成太阳能发电板生产,然后出口欧洲和美国,德国是非常重要的太阳能出口市场。当前,中国的光伏加工贸易产业遭遇了两个发展困境。首先是受国外消费市场的制约,因为欧债危机,发达国家财政紧缩,大幅降低了对光伏使用的补贴,光伏消费市场萎缩致使中国光伏出口受阻。其次是受国内光伏产业产能盲目扩大的困扰。“十二五”规划从整体发展战略的角度将清洁能源纳入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发展目标,但一些地方政府没有从战略高度研究如何推进光伏产业作为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发展,而是延续了对GDP增长的偏好和传统的以投资拉增长的思路,盲目加大对加工贸易定位的光伏行业的投资,误导更多民营企业加入,推动光伏产业的产能扩张。在国外需求下降,国内市场完全没有开拓的形势下,光伏产业作为中国经济持续发展的重大战略规划的一部分还未开始就已产能过剩,并遭遇欧盟和美国的“双反”诉讼。

光伏电价高于火电价,我国政府采取补贴消费者的政策,鼓励清洁能源的使用。为了促进太阳能光伏发电行业的迅速发展,消除光伏行业上游与下游发展存在的软肋,国家相关部门制定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来扶持光伏产业的发展。财政部、科技部、国家能源局联合发布《关于做好2012年金太阳示范工作的通知》,明确了2012年用户侧光伏发电项目补助标准原则上为7元/瓦,国家能源局公布最新的可再生能源“十二五”规划目标中,将太阳能光伏安装量由之前的10gw上调至15gw。

财政部去年年底发布的《关于组织实施2012年度太阳能光电建筑应用示范的通知》,建材型等与建筑物高度紧密结合的光电一体化项目在2012年的补助标准,暂定为9元/瓦,在2011年6元/瓦的基础上提高了3元。

多部委政策的相继出台,还原了光伏产业的“新兴战略产业”的地位,拯救光伏产业于危局,从根本上扭转了光伏产业在发展上的误区。由此反观我国的节能与新能源产业,同样需要国家政策予以拯救与扶持。

此外,各地片面追求政绩。由于政绩考核标准的单一,地方政府单纯追求GDP的发展思想在诸多地方执政者脑中根深蒂固。在当下的形势下,新能源项目仍备受推崇,地方政府不惜使出“税收补贴、土地税金优惠、政策扶持”的组合拳,力推新能源项目上马投产,以达到拉动GDP、创造就业等目的,为政绩、升迁做足筹码。

光伏产业的前车之鉴,依然在提醒我们;盲目审批、盲目上马、盲目开发并不利于产业的合理发展。现在最关键的问题是,国家政策要进一步理性回归,政府要以科学的态度,严谨而理性地发展节能与新能源。没有解决基本的技术问题,也就不可能有消费和使用市场的扩张,而盲目的上马和投入,结果肯定会适得其反。在新能源普及不太成熟的现实状况下,国家政策应大力扶持技术成熟的节能项目,通过节能项目的经验积累,去推动新能源的发展。从国家、地方政府到企业及投资者都应深刻反思,严格把控新能源汽车项目的建设速度和规模,切不可让光伏产业的危局成为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的明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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