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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税试点扩围成定局

看点

“针对增量住房征收、以户为单位划定免征面积、实行超标面积累进税率”的“杭州房产税征收试点方案”成为了财政部、住建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形成共识的基础”的消息,让房产税又一次成为市场关注的焦点。

值得注意的是,尽管杭州方案系对增量住房征收,但在人均免征面积的划定和认定上,已经涉及“存量”。还有消息透露,国务院提出要求,要采用“集中批准一批”的方式。由此可见,房产税试点只要扩围,就会成规模推出。

或针对增量征收

当房产税扩围已成定局,那么扩围征收的内容便成为市场关注的主要方向。

日前有媒体曝出,房产税扩围的“主流路径”已在包括财政部、住建部和国家税务总局之间,形成初步共识。作为模式之一,杭州方案中针对增量住房征收、以户为单位划定免征面积、实行超标面积累进税率等内容,有望在下一批房产税试点扩围的过程中,在其他城市推广。

据报道,房产税试点征收扩围工作由住建部会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共同审定,由地方政府上报技术方案。目前包括杭州市在内计有四五个城市上报了技术方案,既包括特大型城市,也包括一般省会城市和区域经济中心城市。目前,三部门已经审定并会签了杭州市政府上报的试点征收扩围方案。

杭州方案借鉴了上海试点对增量房屋征收房产税的模式,划定人均60平方米的免征面积,按照家庭为单位综合计征。税率分为两档,对普通住宅,以交易价格的4‰的税率征收;对于非普通住宅,以交易价格的8‰的税率征收。

值得注意的是,尽管杭州方案系对增量住房征收,但在人均免征面积的划定和认定上已涉及存量,即试点后新购房时,划定免征面积需要把之前拥有房产的面积也纳入计算。

有知情人士透露,国务院对杭州方案中涉及的征收方式、对象和范围,均没有提出太大的异议。国务院只提出要求,在继续完善杭州方案的同时,房产税试点的征收扩围,要采用“集中批准一批”的方式,而不宜采用单个会签、单个批准的方式。由此可见,房产税试点只要扩围,就会成规模推出。

今年扩围概率大

不管是比照杭州方案扩围房产税试点,还是采用“集中批准一批”的扩围方式,市场对房产税扩围的具体时间都十分关注。

自2011年1月28日上海和重庆针对市场中的增量房(重庆包括部分存量房)率先在全国启动个人住房房产税征收试点工作以来,业界一直在期待房产税试点能“及时扩围”。对此,业内普遍认为,扩围时间不会太远。

财政部日前向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通报关于贯彻落实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预算决议和履行政府三项承诺时表示,将扩大个人住房房产税改革试点范围,为全面推进房地产税改革进一步积累经验,同时研究完善对工商业等单位房产的房产税制度。

对此,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副所长王朝才透露,如今在技术层面上来说已不存在问题,主要还是看地方政府的积极性。“如果地方政府已将试点方案上报国务院,估计拖的时间应该不会太长。”

相关信息显示,虽然具体时间表未定,但可以肯定的是,对房产税的推进来说,今年是较为关键的一年。

住建部内部人士对媒体表示,“姜伟新部长在部署2013年工作时,特别强调了两项工作,一是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城镇化规划方面的要求工作;二是要加紧研究房地产调控长效机制,综合运用财政、税收等手段,确保房地产市场的稳定健康发展。 ”

而在此前的一次公开活动上,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贾康则给出了更为具体的预测——房产税扩大试点范围是一个大方向,今年是大概率事件。他还认为,今年会有更多有远见的官员促成本地加入试点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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