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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材料课程论文材料的四个基本要素新型墙体材料有哪些

  贵所于2023年7月13日出具的《关于海螺(安徽)节能环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审核函〔2023〕120120号)(以下简称“问询函”)已收悉

建筑材料课程论文材料的四个基本要素新型墙体材料有哪些

  贵所于2023年7月13日出具的《关于海螺(安徽)节能环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审核函〔2023〕120120号)(以下简称“问询函”)已收悉。海螺(安徽)节能环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螺新材”、“发行人”、“公司”)与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保荐机构”)、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发行人律师”)、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会计师”)等相关方对审核问询函所涉及的问题认真进行了逐项核查和落实,现回复如下,请予审核。

  报告期各期,发行人归母净利润分别为 3,235.94万元、-14,345.92万元、- 9,220.14万元和-1,934.79万元,综合毛利率分别为11.91%、8.44%、6.80%和8.24%,最近两年及一期归母净利润为负。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应收账款账面余额分别为46,591.82万元、59,575.81万元、77,748.35万元和73,260.72万元,应收账款余额逐年增加。报告期内,发行人存在前五大客户与前五大供应商重叠的情形,发行人主要产品的产能利用率为35%-60%,部分产品通过外协加工生产。截至2023年3月31日,发行人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为3,151.24万元,主要为对合营企业的投资,2023年3月末长期股权投资增加较多主要系增资安徽海慧供应链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海慧)所致。

  请发行人补充说明:(1)结合报告期内行业发展趋势、市场竞争格局、原材料价格波动情况及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等,说明最近两年及一期归母净利润为负,综合毛利率呈波动下降趋势的原因,相关不利因素是否持续,是否对持续经营能力造成重大不利影响;(2)结合行业特点、信用政策、应收账款前五大欠款客户情况、账龄结构、期后回款情况、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情况,说明报告期应收账款规模增长原因,应收账款付款政策是否发生变化,坏账准备计提是否充分,坏账计提政策与同行业相比是否存在显著差异;(3)报告期内前五大客户与供应商重叠的具体情况及合理性,相关业务的交易背景及价格公允性,是否具有商业实质,是否符合行业惯例;(4)结合报告期外协加工业务占比、毛利率、定价方式,说明外协主要承担哪些工序,如何保障产品质量,报告期内是否发生产品质量纠纷及发行人的应对措施;(5)报告期内产能利用率较低的原因及合理性,公司设备是否存在减值迹象,固定资产计提减值是否充分;(6)结合历次增资安徽海慧的时间及金额,安徽海慧与发行人上下游联系及与发行人的交易情况,说明未将安徽海慧认定为财务性投资的原因及合理性,自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今,发行人新投入或拟投入的财务性投资及类金融业务的具体情况,发行人最近一期末是否持有金额较大的财务性投资(包括类金融业务)。

  一、结合报告期内行业发展趋势、市场竞争格局、原材料价格波动情况及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等,说明最近两年及一期归母净利润为负,综合毛利率呈波动下降趋势的原因,相关不利因素是否持续新型墙体材料有哪些,是否对持续经营能力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塑料型材行业自上世纪九十年代后期至今的二十几年,伴随着房地产行业的大建设大发展,经历了初创起步阶段、稳步积累阶段、高速发展等阶段,并取得了长足的发展。近几年,伴随着中国经济进入新时期,塑料型材行业已经进入成熟发展期。根据中国建筑金属结构协会塑料门窗及建筑装饰制品分会对行业部分塑料门窗型材企业经营情况统计,2015年塑料型材销量约为 220万吨,塑料门窗用量达 2.2亿平米以上,约占门窗市场用量的30%。2015年开始建筑材料课程论文,国内塑料型材开始存在被铝合金型材替代的情况,应用比例有所下降,导致塑料型材行业总体销量出现萎缩。2020年我国塑料型材销量为147万吨,塑料门窗销量 1.5亿平方米以上,塑料门窗在建筑门窗市场占有率保持在25%左右。

  报告期内,受房地产行业政策调控、宏观经济增速放缓以及市场需求变化等综合因素影响,塑料型材行业整体不景气。在此背景下,报告期内,发行人塑料型材业务的销量下降。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和 2023年 1-9月,发行人塑料型材销量分别为 32.74万吨、29.84万吨、24.44万吨和16.82万吨,收入分别为 264,307.92万元、269,843.87万元、220,154.29万元和137,670.83万元。

  经过近30年发展,我国已成为名符其实的铝型材大国。全行业的产销量和出口量得到迅猛增长,我国已成为全球最大的铝型材生产国和消费市场。近年来,随着光伏产业的复苏及铝型材在汽车轻量化、电子电力、家用电器、新能源汽车及高端装备制造领域应用的逐步深入,市场对铝型材的需求逐步扩大。从生产情况来看,根据中国有色金属加工工业协会统计,近年来,我国铝挤压材、铝型材产量总体呈现上升趋势。铝挤压材产量由2017年的1,950万吨增长至2022年2,150万吨;铝型材产量由2019年的1,878万吨增长至2022年的2,000万吨。

  在国内市场上,就目前来看,建筑行业仍是我国铝型材主要消费领域,需求占比长期保持在六成以上。近年来,随着宏观经济波动、房地产行业政策变化等因素的影响,传统的铝合金门窗、建筑幕墙等行业增长放慢或有所下滑,但新能源汽车及太阳能光伏行业发展迅速,工业铝型材产量逐年增加。

  报告期内,受益于业务的持续开拓和光伏等下游领域的快速发展,公司铝型材业务呈现较好的发展态势。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和2023年1- 9月,发行人铝型材销量分别为 3.79万吨、5.94万吨、10.34万吨和 9.98万吨,收入分别为

  脱硝催化剂作为高效的脱硝技术手段,是大气污染防治的重要手段。在环保要求不断趋严的背景下,国内烟气治理领域的电除尘、袋式除尘、脱硫、低氮燃烧、脱硝等技术装备和工程建设能力得到快速提升,与之配套的除尘滤料、脱硝催化剂等领域得到快速发展。根据北极星大气网的公开数据,2017年度、2018年度和 2019年度脱硝催化剂市场规模分别约为 60亿、75亿、85亿;且预计未来三年,电力行业将继续保持每年50亿以上的存量容量,非电行业以每年15%以上的速度继续增长。

  火电行业超低排放初装改造已基本完成,非电行业正成为主战场。2021年11月2日,国务院发布《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在着力打好臭氧污染防治攻坚战中提出推进钢铁、水泥、焦化行业企业超低排放改造,重点区域钢铁、燃煤机组、燃煤锅炉实现超低排放;到2025年,挥发性有机物、氮氧化物排放总量比2020年分别下降10%以上,臭氧浓度增长趋势得到有效遏制,实现细颗粒物和臭氧协同控制。

  随着钢铁行业超低排放的全面实施、部分省份水泥行业超低排放意见的相继出台,以及将来水泥、有色等行业超低排放意见的全面实施,对烟气净化产品也提出更高的要求,市场前景广阔。

  报告期内,公司加速推进环保新材料产业布局,公司脱硝催化剂业务规模不断提升。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和2023年1-9月,发行人脱硝催化剂销量分别为0.70万立方米、2.41万立方米、2.85万立方米和2.47万立方米,收入分别为8,872.34万元、29,315.69万元、35,115.29万元和28,508.65万元。

  经过20多年的发展,塑料型材行业已成为一个充分竞争的成熟行业。近年来,受宏观经济波动、房地产市场不景气以及市场需求变化等因素的影响,市场竞争加剧,部分行业企业通过转移产能等多种形式退出塑料型材行业,行业集中度有所提升。目前我国基本形成了以发行人等个别大规模生产企业为主、少部分较大规模生产企业及大量中小规模生产企业共存的竞争格局。根据中国建筑金属结构协会塑料门窗及建筑装饰制品分会对行业部分塑料门窗型材企业经营情况统计,2020年,我国塑料型材销量147万吨,海螺新材、大连实德、浙江中财三家企业的销量已占行业市场销售总量的60%以上。

  目前,我国铝加工企业数量较多,其中以建筑铝型材企业为主材料的四个基本要素,行业集中度不高,产品以中低端为主,竞争激烈。一些竞争力弱小的铝型材企业纷纷退出市场,而竞争力强大的企业则通过资产重组与优化产品结构、扩大生产能力得到了更大发展。我国工业铝型材行业起步较晚,技术研发能力日益提升,具有中高端工业铝型材研发及生产能力的企业竞争优势明显。随着大型企业逐步扩大规模、提升技术水平和产品质量等,行业集中度和高端产品市场份额有望进一步提升。

  国内脱硝催化剂行业厂家数量较多。在国家出台多项量化减排指标的压力以及电价补贴的鼓励政策下,国内资本涌入烟气脱硝领域,一类是以大型国企所属配套企业为代表,具有市场优势;另一类为专业从事烟气治理的诸多民营企业,抓住国家加大环保力度的市场契机,迅速发展壮大。目前全国有几十家企业从事脱硝催化剂的生产,竞争较为激烈,行业集中度较低。

  公司主要产品包括塑料型材、铝型材、门窗、SCR脱硝催化剂等,塑料型材以及塑料门窗、铝型材以及铝合金门窗、SCR脱硝催化剂的主要原材料为PVC、铝棒、催化剂用钛白粉等。报告期内,公司采购原材料具体情况如下:

  报告期内,公司原材料PVC和铝棒采购金额较大。因公司为生产型企业需要一定的原料库存,原材料的价格波动向下游价格传导具有一定的滞后性,不能完全、及时转嫁给客户,原材料价格波动会对公司产品毛利产生较大的影响。报告期内,PVC市场价格波动较大,致使塑料型材产品采购成本产生较大波动,从而对公司生产成本控制带来较大影响。铝型材生产规模不断扩大,自产铝型材以及光伏铝型材产品占比增加,毛利率呈现上升趋势,同时,受铝型材产品定价模式影响,铝棒原材料波动对公司业绩影响相对较小。

  公司产品类型较多,涉及塑料型材、铝型材、门窗、SCR脱硝催化剂等,目前尚无上市公司均涉及上述业务。豪美新材、罗普斯金主要产品包括铝型材、门窗等,与公司铝型材、门窗等业务类似,因此将其作为可比上市公司。同时,除公司以外,A股上市公司中暂无其他专门从事塑料型材业务的企业。塑料型材行业公司中,仅新三板挂牌企业中大科技为公众公司,能够获取公开披露的财务信息,故将中大科技也纳入可比公司进行比较。

  注:中大科技未披露2023年三季度报告,2023年 1-6月中大科技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483.06万元。

  可比公司罗普斯金、豪美新材经营门窗、铝型材等业务,其业绩均呈现波动趋势。因宏观经济波动、房地产市场不景气等因素的影响,可比公司在 2022年度均出现亏损,2023年1-9月,经营业绩有所好转。

  可比公司中大科技主要从事塑料型材业务,2020年-2023年 1-6月,中大科技扣非后的净利润均为负,塑料型材业务经营持续亏损,其塑料型材业务发展现状与公司情况类似。

  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主要构成为塑料型材、铝型材、门窗和脱硝催化剂销售收入。报告期内,公司持续加大铝材、脱硝催化剂等多元化产品拓展,加速推进环保新材料产业布局,塑料型材业务结构占比逐步下降,铝型材、脱硝催化剂业务快速提升。

  总体来说,报告期内,门窗、脱硝催化剂产品的毛利率相对稳定且占主营业务的比重不高,对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波动影响相对较小;公司塑料型材、铝型材占比较高且呈较大波动情形,对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波动影响相对较大。

  2020年至 2022年,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下降主要系塑料型材产品的毛利率下降以及低毛利率产品铝型材销售占比增加所致,具体分析如下:

  报告期内,公司塑料型材产品的毛利率分别为13.81%、8.31%、5.03%和10.27%;塑料型材占主营业务的比重分别为 68.45%、56.31%、40.59%和32.54%。公司塑料型材占主营业务比重较高且在2020年度-2022年度呈现下降趋势,影响公司整体毛利率。

  注:平均单位售价变动对毛利率的影响=(本年平均单位售价-上年平均单位成本)/本年平均单位售价-上年毛利率;平均单位成本变动对毛利率影响=本年毛利率-(本年平均单位售价-上年平均单位成本)/本年平均单位售价。

  塑料型材2021年毛利率较2020年下降5.50%新型墙体材料有哪些,其中受单位售价变动的影响为9.24%,受单位成本变动的影响为-14.74%。2021年,塑料型材单位平均售价为9,043.03元/吨,较2020年上升12.02%;单位平均成本为8,291.23元/吨,较2020年上升19.16%。单位成本上升幅度大于单位售价上升幅度。

  塑料型材2022年毛利率较2021年下降3.28%,其中受单位售价变动的影响为-0.35%,受单位成本变动的影响为-2.93%。2022年,塑料型材单位平均售价为9,007.95元/吨,较2021年下降0.39%;单位平均成本为8,555.30元/吨,较2021年上升3.18%。单位平均售价有所下降而单位成本有所上升。

  塑料型材2023年1-9月毛利率较2022年上升5.24%,其中受单位售价变动的影响为-9.55%,受单位成本变动的影响为14.79%。2023年1-9月,塑料型材单位平均售价为 8,184.95元/吨,较 2022年下降 9.14%;单位平均成本为7,343.98元/吨,较2022年下降14.16%。单位成本下降幅度大于单位售价下降幅度。

  综上,报告期内公司产品单位平均成本变动幅度均大于公司产品单位平均售价变动幅度,对毛利率的影响较大。

  采购方面,公司对于塑料型材主要原料PVC等在需求淡季、价格相对低位时,会作适当储备,通常情况下,公司会储备 2-3个月生产使用量。生产方面,公司塑料型材产品主要根据销售部门提供的订单及结合市场需求预测,按照“订单+储备”的模式进行生产。销售方面,2020年度、2021年度,公司在客户与供应商之间的定价周期的不同,销售产品定价具有一定的滞后性,在原材料价格持续上涨的情况下,成本变动对毛利率下降具有较大的影响。自 2021年10月开始,公司开始推行“PVC+加工费”定价模式,具体PVC基价以下单日核定的市场价作为依据。在此定价模式下,原材料PVC价格持续走低,塑料型材整体原材料成本降低,作为产品价格构成因素的加工费相对较高,价格的波动低于原材料成本的波动,成本下降对毛利率上升亦具有较大的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塑料型材产品直接材料成本占比约为80%左右,是影响塑料型材成本的主要因素。因此,直接材料成本波动会对公司塑料型材产品毛利率产生较大的影响。

  塑料型材的主要原材料为PVC等。PVC价格与煤炭、国际石油价格等密切相关,且金融属性日益增强,呈现一定的波动特征。因生产型企业需要一定的原料库存,PVC的价格波动向下游价格传导具有一定的滞后性,原材料波动风险不能完全、及时转嫁给客户,影响塑料型材企业的盈利水平。报告期内PVC价格波动较大,致使塑料型材产品成本也产生较大波动,从而对企业生产成本控制带来较大影响。

  注:PVC市场价格来源于wind,季度平均价格根据全国聚氯乙烯PVC(电石法)日均价格(不含税)计算得到。

  从上表看出,按季度平均价格统计,塑料型材市场价格自2020年3季度开始呈现不断上涨趋势,于2021年4季度达到高峰,而后呈现波动下降趋势。自2022年3季度以来,PVC价格较低且逐渐趋稳。公司采购单价与市场价格波动一致。

  公司塑料型材按照“订单+储备”的模式进行生产,对于PVC,公司通常会储备2-3个月生产使用量。公司在2020年3季度至2022年3季度区间,采购PVC价格较高,导致2021年度、2022年度塑料型材单位直接材料成本增加较多。2021年度、2022年度,公司塑料型材单位直接材料成本较上年分别增加1,239.18元/吨、167.53元/吨,导致产品毛利率有所下滑。

  受房地产行业政策调控、宏观经济增速放缓以及市场需求变化等因素的影响,塑料型材行业不景气,公司塑料型材销量下滑,产量下降,生产产品固定成本无法得到有效摊薄,造成产品单位固定成本上升。报告期内,单位其他成本(折旧费用和其他费用)分别为 983.61元/吨、1,077.50元/吨、1,174.03元/吨、1,270.56元/吨;报告期内,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1-9月,单位其他成本(折旧费用和其他费用)分别增加93.89元/吨、96.53元/吨、96.53元/吨,对塑料型材产品毛利率产生一定的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铝型材产品的毛利率分别为3.53%、4.47%、5.43%和5.74%;铝型材占主营业务的比重分别为14.25%、22.72%、38.80%和45.70%。铝型材加工行业普遍采取“铝锭的市场公开价格+加工费”的定价模式,属于“料重工轻”行业,毛利率一般较低。报告期内,铝型材毛利率相对较低且其占主营业务的比重不断提高,拉低了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报告期内,公司铝型材生产规模不断扩大新型墙体材料有哪些,且自产铝型材销量不断增加,自产铝型材毛利率更高且占比逐年上升,规模化效应逐步显现;2021年公司新收购子公司海螺嵩基,拓展了光伏铝材产品销售,光伏铝型材毛利率更高且其占比逐年上升。随着铝型材生产以及销售规模不断提高,公司铝型材业务整体毛利率呈上升趋势,随着其占比的进一步上升,公司毛利率下滑趋势有望扭转。

  综上,2020年至 2022年,公司综合毛利率随主营业务毛利率呈下降趋势,主营业务毛利率下降主要系塑料型材产品的毛利率下降以及低毛利率产品铝型材销售占比增加所致。塑料型材毛利率下降主要系PVC价格上涨以及公司塑料型材产量下降等原因导致的单位产品成本上升较多所致。

  报告期内,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3,235.94万元、-14,345.92万元、-9,220.14万元和-262.17万元,近两年及一期归母净利润为负。

  注: 2023年1-9月财务数据较上年同期增减变化金额系根据2022年1-9月同期数据计算得到。

  从上表看出,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和2023年1-9月,公司毛利分别为46,551.72万元、40,958.86万元、37,325.66万元和39,095.75万元;公司期间费用合计分别为 41,291.73万元、44,297.99万元、45,240.48万元和37,809.69万元。2021年及2022年,公司毛利无法覆盖期间费用,公司出现经营性亏损;2023年 1-9月,公司毛利超过期间费用,公司经营业绩有较大改善,呈现减亏趋势。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毛利占比分别为 96.50%、93.68%、92.38%和96.05%,主营业务收入产生的毛利是公司毛利的主要来源。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产品毛利分别为 44,923.52万元、38,368.65万元、34,482.36万元和37,552.46万元。2020年至2022年,公司毛利呈下降趋势,主要系毛利占比较高的塑料型材产品毛利逐年下滑所致。塑料型材毛利2021年度较 2020年度下降 14,064.21万元,2022年度较 2021年度下降11,370.74万元;受此影响,主营业务产品毛利 2021年度较 2020年度下降6,554.87万元,2022年度较2021年度下降3,886.29万元。2020年至2022年,受塑料型材行业不景气、原材料价格波动等因素的影响,公司塑料型材销量以及毛利率逐年下滑,毛利逐年下降。

  报告期各期,公司期间费用合计分别为 41,291.73万元、44,297.99万元、45,240.48万元和 37,809.69万元,公司期间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10.57%、9.13%、8.24%和 8.84%。2020年至 2022年各年末,期间费用占公司营业收入的比例呈下降趋势,主要系公司营业收入增速较快所致。

  报告期内,影响公司营业利润的其他科目包括税金及附加、其他收益、投资收益、公允价值变动收益、信用减值损失、资产减值损失和资产处置收益等。其中,2021年度,公允价值变动收益、资产减值损失等项目对公司利润影响较大。报告期内,公司公允价值变动收益金额分别为 0万元、-7,388.33万元、0万元和 0万元,公司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分别为-1,129.85万元、-2,597.98万元、-600.58万元和 468.29万元。2021年度新型墙体材料有哪些,公司资产减值损失、公允价值变动损失对公司营业利润影响近1亿元,主要系2021年原材料PVC价格波动较大,公司高价时储备的原材料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较多以及开展延期结算业务亏损所致。2021年度,PVC市场价格波动较大,出于控制成本需要,公司同浙江永安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安粮资本有限公司等供应商开展了以“主力期货合约价格+运费”为定价方式的PVC延期结算业务,延期结算总金额172,349.42万元,因延期结算业务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为-7,388.33万元,对当期利润影响较大。

  2023年1-9月,综合毛利率、主营业务毛利率有所回升,公司营业毛利额较同期增加3,412.64万元; 2023年1-9月,因业务规模不断扩大的需要,公司利息支出、市场开发等相关费用亦增加,公司期间费用较同期增加271.93万元。2023年1-9月,公司毛利39,095.75万元,期间费用37,809.69万元,毛利已超过期间费用,呈现减亏趋势。2023年1-9月,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62.17万元,同比减亏 76.59%,公司经营业绩有较大改善。

  综上,公司期间费用增长慢于公司营业收入增长,但同期塑料型材业务受原材料价格波动、塑料型材行业不景气等因素的影响,公司塑料型材销量以及毛利率下滑,导致毛利大幅下降,导致公司产品毛利下滑无法覆盖期间费用,最近两年及一期,公司出现经营性亏损。

  报告期内,公司归母净利润为负材料的四个基本要素,主要系塑料型材业务业绩大幅下滑较多所致,具体为原材料价格波动、塑料型材行业不景气等因素所致。

  2020年四季度开始,PVC受大宗商品价格上涨、国内出口大幅增加、美国极寒天气不可抗力、主产区能耗双控、电石成本大幅上涨等多重因素影响,供应持续偏紧,PVC价格呈现上涨趋势,于2021年9月-10月份达到高峰后而后回落。2022年度下半年以来,主要原材料价格相对平稳。自 2021年 10月开始,公司针对塑料型材产品开始推行“PVC+加工费”定价模式,采取更为灵活的定价策略,以降低PVC市场价格波动对于公司经营的影响。

  报告期内,受房地产行业政策调控、宏观经济增速放缓以及市场需求变化等综合因素影响,塑料型材行业整体不景气,导致公司塑料型材产品产销量下滑。

  近年来,国家节能与双碳新政不断推出,建筑和工业节能要求双双提升,全国和地方建筑标准节能指标进一步提高,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超低能耗建筑、老旧小区改造等门窗市场空间广阔,绿色低碳门窗产业的发展预期向好。塑料门窗节能效果显著,多腔体结构能有效的阻隔热量传递,达到保温、隔热、隔音、密封的性能。使用节能塑料门窗更容易达到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可以有效解决冬季结露,降低供暖能源,减少碳排放,塑料门窗在节能建筑领域的优势将日益显现。经过多年的发展,塑料门窗培育出良好产业基础、系统化设计且技术成熟,可以预见,高品质高性能的塑料门窗应用市场范围将拓宽,新型节能型塑料型材的未来市场发展空间仍将广阔。

  总体来看,塑料型材下游应用领域主要为建筑及房地产行业,其需求不仅来自新增建筑,也来自旧有建筑改造。随着时间推移,既有建筑的装修改造成为未来我国建筑行业主要市场之一。此外,随着我国碳达峰及碳中和相关政策相继推出以及节能建筑的逐渐推广,塑料门窗凭借自身节能环保的优势,未来仍将保持较大的市场份额。

  为降低原材料PVC价格波动对产品利润的影响,自2021年10月开始,公司针对塑料型材产品开始推行“PVC+加工费”定价模式,采取更为灵活的定价策略,及时向下游传导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

  为应对塑料型材行业不景气等因素的影响,公司积极推动转型发展,近年来,公司持续加大铝材、门窗、地板等多元化产品拓展,加速推进环保新材料产业布局,具体情况如下:

  (1)在塑料型材领域,公司已于 2015年左右开始逐步停止新建塑料型材产能,并通过富余产能更新改造、异地搬迁、迁建海外等多种方式消化塑料型材已建产能。此外,公司塑料型材对应的机器设备使用年限多超过 8年以上,设备成新率大多低于20%,塑料型材业务对公司业绩影响将逐步减弱。

  (2)在环保新材料领域,2020年9月,公司收购天河环境100%股权,进入SCR脱硝催化剂业务领域,新增了盈利增长点,提高了抗风险能力,积极推动了公司转型发展。天河环境成立于2011年,是国内最早的大型专业脱硝催化剂厂商之一,应用遍布燃煤电厂、钢铁、焦化、水泥窑炉、化工、冶金等各领域,获得五大电力系统、各工程总包方及地方电力客户广泛认可。2021年5月公司在广西来宾新建了第二个SCR脱硝催化剂生产基地,公司SCR脱硝催化剂产业布局进一步完善,SCR脱硝催化剂产能快速提升,公司年产能约6万平方米,位居行业第一梯队。

  (3)在铝型材领域,公司在全国设立了200多个营销机构,构建了完善的市场销售网络和强大的售后服务体系,公司利用现有的销售渠道不断拓展建筑铝型材业务。2021年 10月,公司收购河南中恒美新材料有限公司(河南海螺嵩基新材料有限公司的曾用名,以下简称“中恒美”)70%股权,实现了对中恒美的控股,进一步扩大了铝材产能规模,推动了公司产品向光伏边框、光伏支架等太阳能光伏产业链延伸,与建材铝市场形成互补。公司产品已逐步赢得了市场认可,下游客户包括晶科能源(688223.SH)、华晟新能源等一些知名企业材料的四个基本要素。报告期内,公司铝型材收入及销量呈持续增长趋势,市场地位已经得到稳步提升。

  2020年、2021年、2022年和2023年1-9月,铝型材、脱硝催化剂业务毛利合计为4,683.85万元、12,574.89万元、19,758.31万元和18,684.95万元,其毛利占主营业务毛利占比分别为10.43%、32.77%、57.30%和 49.76%。报告期内,公司铝型材、脱硝催化剂业务的毛利贡献在逐年提升,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塑料型材业务业绩持续下滑的不利影响。

  综上所述,报告期内,公司最近两年及一期归母净利润为负,综合毛利率呈波动下降趋势,主要系塑料型材业务业绩大幅下滑所致。塑料型材业绩下降主要系原材料价格波动、塑料型材行业不景气等因素所致。受房地产行业政策调控、宏观经济增速放缓以及市场需求变化等综合因素影响,塑料型材行业整体不景气。从公司经营来看,公司铝型材、SCR脱硝催化剂等产品对公司的业绩贡献在逐年提升,公司铝型材、SCR脱硝催化剂等业务具有较好的发展前景;公司已采取有效措施,努力提升企业运营质量,并已取得一定的成效,塑料型材业绩持续下滑未对发行人持续经营能力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二、结合行业特点、信用政策、应收账款前五大欠款客户情况、账龄结构、期后回款情况、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情况,说明报告期应收账款规模增长原因,应收账款付款政策是否发生变化,坏账准备计提是否充分,坏账计提政策与同行业相比是否存在显著差异

  公司塑料型材、建筑铝型材产品,主要应用于塑料门窗、铝合金门窗的加工生产,客户主要为从事门窗制作安装类的企业、经销商等。下游客户一般规模较小、资金有限,各生产厂家一般采取预收货款、抵押担保等较为保守的销售政策。

  公司工业铝型材产品,主要用于制作光伏边框、光伏支架等太阳能光伏发电配套材料,客户主要为光伏产品制造商、光伏电力供应商等。下游客户一般具有一定的规模、资金实力,各生产厂家一般采取给予客户一定信用账期的销售政策。

  公司门窗产品,主要用于房产项目的装饰装修,客户主要为建筑工程安装公司等。工程业务具有合同金额大,履约期限较长的特点,下游客户一般要求根据工程履约进度支付材料采购款,各生产厂家一般采取给予客户一定信用账期的销售政策。

  公司SCR脱硝催化剂产品,主要用于烟气治理工程,客户主要为环保工程公司或电力、钢铁、水泥等领域的终端用户。工程业务具有合同金额大,履约期限较长的特点,终端用户也一般具有一定的规模、资金实力,下游客户一般要求根据工程履约进度支付材料采购款,各生产厂家一般采取给予客户一定信用账期的销售政策。

  公司塑料型材和建筑铝型材产品销售主要采用先款后货的销售模式,对部分经营状况、信用资质等方面符合公司要求的客户给予一定信用额度和账期,一般要求客户提供抵押担保,信用额度一般不得高于抵押物价值的70%,且账期最长不超过6个月。

  公司门窗产品客户主要系建筑施工类企业,由于客户的安装施工周期,一般按照门窗安装及客户施工项目进度结算,结算时点、结算比例由合同具体约定。

  SCR脱硝催化剂产品受客户环保系统工程整体安装完工进度影响,公司一般给予客户一定信用账期,一般结算方式为:合同生效后30日内预付合同总价10%-30%货款;脱硝催化剂到货(或安装调试)3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60%-80%货款;剩余合同总价的10%作为产品质保金,待产品正常使用1年后支付。

  应收账款余额 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的比例(%) 已计提坏账准备 账龄 期后回款金额 主要结算条款 涉及产品

  晶科新材料(义乌)有限公司 8,152.16 9.12% 407.61 1年以内 - 每月对账、开票,票到后60天付款 铝型材

  江西晶科光伏材料有限公司 5,096.75 5.70% 254.84 1年以内 - 每月对账、开票,票到后60天付款 铝型材

  安徽海螺建材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2,280.39 2.55% 114.02 1年以内 - 按预付、到货验收、设备运行等节点分阶段付款 脱硝催化剂

  应收账款余额 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的比例(%) 已计提坏账准备 账龄 期后回款金额 主要结算条款 涉及产品

  哈尔滨电气环保有限公司 2,295.42 2.95 114.77 1年以内 1,948.35 按到货验收、安装调试、设备运行等节点分阶段付款 脱硝催化剂

  应收账款余额 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的比例(%) 已计提坏账准备 账龄 期后回款金额 主要结算条款 涉及产品

  安徽海螺建材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2,622.55 4.40 131.13 1年以内 2,622.55 按到货验收、设备运行等节点分阶段付款 脱硝催化剂

  吉林省建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1,452.83 2.44 72.64 1年以内 1,452.83 按门窗安装及客户施工项目进度付款 门窗

  哈尔滨电气环保有限公司 987.44 1.66 49.37 1年以内 987.44 按货到验收、安装调试、设备运行等节点分阶段付款 脱硝催化剂

  应收账款余额 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的比例(%) 已计提坏账准备 账龄 期后回款金额 主要结算条款 涉及产品

  安徽海螺建材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2,339.17 5.02 116.96 1年以内 2,339.17 按到货验收、设备运行等节点分阶段付款 脱硝催化剂

  哈尔滨锅炉厂环保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1,018.98 2.19 10.19 1年以内 1,018.98 按到货验收、安装调试、设备运行等节点分阶段付款 脱硝催化剂

  报告期内,随着业务经营规模逐步扩大,公司铝型材等产品相关的客户应收账款有所增加,公司前五名欠款客户应收账款余额分别为 6,989.55万元、12,870.82万元、16,468.44万元和 19,551.20万元,占比分别为15.00%、21.60%、21.18%和21.88%,有所集中。截至2023年9月30日,公司2020年12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前五名欠款客户期后回款均已达到100%,主要欠款客户回款情况良好。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账龄主要集中于 2年以内,2年以内应收账款占整体应收账款的比例均在92%以上,分别为92.29%、93.22%、96.49%和97.58%,其中 1年以内应收账款占整体应收账款的比例分别为74.03%、80.21%、91.39%和94.92%。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龄1年以内占比较高,应收账款期后回款较好,发生坏账风险较小。

  应收账款余额 占比营业收入 应收账款余额 占比营业收入 应收账款余额 占比营业收入 应收账款余额 占比营业收入

  注:数据来源于各可比上市公司定期报告;上表中,仅列示可比上市公司数据,中大科技(430538.NQ)为新三板挂牌公司,因此未作列示;由于同行业上市公司三季报未披露应收账款余额,故此处与同行业上市公司比较使用2023年 6月末数据。

  塑料型材方面,无同行业上市公司;铝型材、门窗方面,罗普斯金、豪美新材与公司主营产品类似,将其作为可比上市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罗普斯金、豪美新材应收账款账面余额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均较高,均呈现应收款项占营业收入比例逐年提高的特点建筑材料课程论文。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余额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低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水平。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余额分别为 46,591.82万元新型墙体材料有哪些、59,575.81万元、77,748.35万元和89,347.72万元。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余额较大,应收账款账面余额随着营业收入的增长而增长,应收账款账面余额变动趋势与营业收入变动趋势总体一致。其中,2021年末较 2020年末,应收账款账面余额增加 12,983.99万元,主要系收购海螺嵩基,经营规模扩大所致,2021年末海螺嵩基应收账款余额15,372.90万元;2022年末较2021年末,应收账款账面余额增加18,172.54万元,主要系存在一定信用账期的铝型材等产品销售规模大幅增加以及受宏观经济波动和房地产市场景气下降,下游客户回款有所放缓的综合影响所致。

  报告期内铝型材产品经营规模不断扩大,营业收入由 2020年的 55,005.72万元快速增加至 2022年的 210,449.47万元,在公司产品结构中占比也不断提高,已由2020年的14.25%提升至2022年度的38.80%。此次背景下,公司应收账款余额增加。

  综上所述,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余额规模增长主要系销售规模增长所致,符合公司的行业发展、信用政策等实际经营情况,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的应收款项余额特点一致,具有合理性。

  塑料型材、建筑铝型材 主要采用先款后货的销售模式,对部分经营状况、信用资质等方面符合公司要求的客户给予一定信用额度和账期,一般要求客户提供抵押担保,信用额度一般不得高于抵押物价值的70%,且账期最长不超过6个月 一般采用银行转账、银行承兑汇票付款 未发生重大变化

  门窗 一般按照门窗安装及客户施工项目进度结算 一般采用银行转账、银行承兑汇票付款 未发生重大变化

  工业铝型材 货到验收合格,每月对账、开票,票到后60天付款 一般采用银行转账、银行承兑汇票付款 未发生重大变化

  SCR脱硝催化剂 一般结算方式:合同生效后30日内预付合同总价10%-30%货款;催化剂到货(或安装调试)3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60%-80%货款;剩余合同总价的10%作为产品质保金,待产品正常使用1年后30个工作日内支付 一般采用银行转账、银行承兑汇票付款 未发生重大变化

  1、报告期内,公司主要的应收账款坏账准备政策为:公司对在单项工具层面能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充分证据的应收账款单独确定其信用损失。当在单项工具层面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充分证据时,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判断,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账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账龄组合 以应收账款/合同资产的账龄做为信用风险特征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合同资产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报告期内,公司在各账龄阶段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与同行业平均水平不存在显著差异,且在1年以内、1-2年两个公司最主要的应收账款分布区域的计提比例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水平,其他账龄段坏账计提比例接近同行业平均水平。综上,公司制定了较为稳健的坏账准备计提政策,与同行业相比不存在显著差异。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账龄在1年以内、1至2年的应收账款余额合计占比分别为92.29%、93.22%、96.49%和97.58%,应收账款账龄主要集中在 2年以内。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注:应收账款坏账计提比例=坏账准备/应收账款余额;由于同行业可比公司未披露三季报或已披露的三季报未披露应收账款余额、坏账准备、计提比例等数据,故此处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比较使用2023年6月末数据。

  报告期内,公司在各账龄阶段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与同行业可比公司不存在显著差异。2020年末、2021年末,公司应收账款坏账准备整体计提比例高于可比上市公司罗普斯金(002333.SZ)、豪美新材(002988.SZ),2022年末、2023年6月末处于中间水平。中大科技(430538.NQ)为新三板挂牌公司,其经营规模较小,其账龄在 1年以上的应收账款余额较大,占其应收账款余额一半以上,按账龄组合计提坏账准备较多;公司应收账款账龄一年以上占比较小,按账龄组合计提坏账准备较小,因此公司坏账准备整体计提比例与中大科技存在较大差异。

  报告期内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判断,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账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符合企业准则的相关规定。公司在对大额及存在客观证据表明不能正常回收的应收款项进行单项减值测试及计提后,再按照账龄分析法的计提比例计提坏账准备,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且坏账计提政策与同行业相比不存在显著差异,公司计提的坏账准备是充分的。

  综上,公司结合行业特点,针对不同的产品制定了不同的信用政策;公司下游客户总体信用良好,账龄结构以两年以内为主,期后回款较好;报告期内,公司产品销售规模增加,同时受宏观经济波动、房地产市场不景气导致下游客户回款有所放缓的综合影响,公司应收账款规模出现增长;报告期内,发行人应收账款付款政策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坏账准备计提充分,坏账计提政策与同行业相比不存在显著差异。

  三、报告期内前五大客户与供应商重叠的具体情况及合理性,相关业务的交易背景及价格公允性,是否具有商业实质,是否符合行业惯例

  报告期内,前五大客户与供应商存在重叠的情况,即2021年度公司对海螺集团及子公司销售产品13,219.63万元,向其采购产品及能源42,880.49万元。海螺集团属于大型国有集团公司,《财富》世界 500强企业,所涉及业务及子公司较多,因业务发展需要,公司与海螺集团以及众多子公司发生了不同业务类型的交易,具体情况如下:

  报告期内,公司向海螺集团子公司安徽海螺建材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海螺建材设计院”)、海螺水泥等销售SCR脱硝催化剂,销售金额分别为3,947.18万元、8,093.00万元、9,141.50万元和5,782.09万元,金额较大。海螺建材设计院成立于1998年,拥有工程专业设计、承包等业务资质,并利用该等资质从事工程设计及工程总包业务。经过多年的发展,海螺建材设计院在水泥等行业积累了广泛的工程业绩以及客户资源。海螺建材设计院由于不从事脱硝催化剂产品的生产,因实施水泥行业烟气治理总承包工程项目,需要自生产厂家采购SCR脱硝催化剂。海螺水泥作为生产企业,系脱硝催化剂应用领域的终端用户,因脱硝环保设备后续更换的原因,需要自生产厂家采购SCR脱硝催化剂。2020年,公司收购天河环境,正式布局SCR脱硝催化剂业务领域。天河环境是国内较早、规模较大的专业脱硝催化剂厂商之一,其生产的产品具有较强质量优势。因此,基于经营的需要,海螺建材设计院、海螺水泥等向公司采购脱硝催化剂。

  报告期内,公司销售的SCR脱硝催化剂产品可分为蜂窝式催化剂、平板式催化剂,不同产品的生产工艺、原材料、适用场景等有所不同,产品价格有所差异。公司向海螺建材设计院、海螺水泥等销售的脱硝催化剂主要应用于水泥行业,为蜂窝式脱硝催化剂。报告期内,向海螺建材设计院、海螺水泥等销售

  报告期内,公司向海螺建材设计院、海螺水泥等销售SCR蜂窝式脱硝催化剂平均单价与其他客户相比,价格差异较小,交易价格定价公允。

  报告期内,公司与海螺集团发生的其他销售业务主要系公司向海螺集团下属企业海螺水泥等各生产办公基地销售门窗、板材等。海螺水泥是“A+H”股上市公司,下属470多家子公司,生产基地分布在全国25个省、市、自治区和印尼、缅甸、老挝、柬埔寨、乌兹别克斯坦等多个国家。基于对公司产品质量认可,海螺集团下属企业向本公司以公允的价格采购门窗、板材产品,以满足其各地生产经营场所的房产及建筑物的门窗安装及改造需要。

  报告期内,公司向海螺集团及其子公司销售门窗,销售金额分别为4,863.64万元、4,211.18万元、2,949.46万元和3,122.07万元。

  公司门窗产品主要用于房地产工程及办公、家装等方面,其中房地产工程门窗具有批量化、工艺普通、五金材料及安装要求低的特点,办公、家装门窗多为定制化产品,其洞口尺寸复杂,同时客户的采光通风隔热保温性能及五金材料质量要求较高。因此,在通常情况下,办公、家装门窗产品价格以及毛利率高于房地产工程门窗。

  公司销售的门窗产品受窗型规格、五金材料、安装运输等综合因素影响,其产品单价差异较大,一般价格在 200-1,000元/平方米左右,因此,不同客户由于销售产品差异导致销售产品单价差异较大,不具有可比性。公司对于门窗产品,一般采取成本加合理的费用、利润进行定价的方法,执行统一的定价策

  略,针对同类产品,不同客户销售的毛利率在合理的区间内。报告期内,公司门窗产品分类毛利率如下:

  占门窗收入的比例 毛利率 占门窗收入的比例 毛利率 占门窗收入的比例 毛利率 占门窗收入的比例 毛利率

  注:2023年1-9月,办公及家装门窗毛利率上升明显,主要系公司对家装门窗产品及五金配件等进行了更新升级,并加大了对高附加值品的推广销售。

  公司向海螺集团及其子公司销售的门窗产品为办公、家装门窗。报告期内,向海螺集团及其子公司销售的门窗与其他客户销售同类产品毛利率差异较小,交易价格定价公允。

  报告期内,公司向海螺集团及其子公司销售板材,金额分别为 1,169.33 万元、672.58万元、1,202.86万元和2,473.71万元。

  公司销售的板材产品,为生态地板,一般为标准化产品,产品售价受是否安装等因素的影响较大。同时,考虑到开拓国际市场等因素,公司板材产品出口单价与境内销售单价也存在一定的差异。报告期内,国内销售方面,公司向海螺集团及其子公司销售的板材产品均需安装;出口销售方面,均无需进行安装。因此,公司向海螺集团及其子公司销售的板材可分为国内销售安装产品和出口销售无需安装产品。公司向海螺集团及其子公司销售板材的平均单价与其他客户对比情况如下:

  国内销售方面,公司向海螺集团及其子公司销售板材的平均单价与其他客户相比,差异较小,交易价格定价公允。

  出口销售方面,公司向海螺集团及其子公司销售板材的平均单价与其他客户相比,除 2021年度差异较大外,其他年度价格差异较小。2021年度,板材产品的原材料PVC等价格波动较大,受合同签订时间差异等因素的影响,公司向海螺集团及其子公司销售产品的年度均价与其他客户相比,存在一定的差异,按照季度销售均价比较如下:

  从上表可以看出,2021年度,按季度统计,在板材出口销售方面,公司向海螺集团及其子公司的销售价格与其他客户相比,差异较小,定价公允。

  报告期内,公司对海螺集团关联采购主要包括PVC原材料、电力、劳保用品、包装物、运输等,具体情况如下:

  注:2021年度,公司向海螺集团下属企业采购原材料PVC,采购额包括实物交割结算金额6,517.49万元、货权交割结算金额 33,918.73万元,合计采购金额为 40,436.22万元,占当期营业成本比重为 9.10%。货权交割模式下,公司将PVC延期结算取得的货物所有权转移给客户,公司不确认采购成本以及销售收入;公司以实际结算日的结算价为依据,将转让货物所有权取得的价款与延期结算金额之间的差额,计入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2020年度、2021年度,公司向海螺集团下属企业上海安粮资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粮资本”)采购PVC原材料,金额分别为 5,947.13万元、40,436.22万元,金额较大。安粮资本成立于 2015年,是安粮期货股份有限公司的风险管理子公司,其在商品供应链与价格风险管理方面等方面具有较为丰富的经验。2020年度,公司向安粮资本采购PVC原材料,按照市场基准价格加运费的方式,确定采购合同价。2021年度,PVC市场价格波动较大,出于控制成本需要,公司同安粮资本开展了以“主力期货合约价格+运费”为定价方式的PVC延期结算业务。安粮资本作为公司延期结算业务的供应商之一,其定价方式与其他同类型业务供应商一致,均以市场价格为基础,交易定价公允。

  报告期内,公司与海螺水泥等关联方投资设立安徽海慧供应链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海慧”)。安徽海慧主要从事货物运输、供应链管理等业务,主要利用海中宝网络货运平台,对接物流承运商资源,为客户提供网络货物运输服务。安徽海慧拥有海中宝网络货运平台,可以吸引较多运输资源参与,通过开展运输竞价或招标,能有效降低客户运输成本。公司与安徽海慧为上下游关系,发行人向安徽海慧采购物流运输服务,以实际承运人结算价格加合理的利润作为定价依据,运费定价公允。

  报告期内,为进一步加大绿色能源应用,降低生产成本,公司与海螺集团、海螺水泥光伏发电相关子公司开展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合作。该等项目由海螺集团、海螺水泥光伏发电相关子公司投资建设、运营,公司出租厂区屋顶,并以低于传统电网供电的价格采购屋顶光伏所产生的电力能源,以降低生产成本。报告期内,基于对产品质量以及集中采购等方面考虑,公司以公允的价格,向海螺水泥下属生产企业采购劳保用品、包装物等产品,以满足生产所需。

  报告期内,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费用类采购,主要系公司从海螺集团下属酒店采购的会务服务、食宿服务以及福利用品等,相关业务均有明确的市场定价,交易公允。

  报告期内,公司与海螺集团以及下属企业之间的采购、销售产品不同,交易目的均为满足各自日常经营活动的需要。海螺集团属于大型国有企业,交易双方基于良好的商业信誉、产品质量、售后服务以及货款支付等能够得到有效保障等方面考虑,进行交易;公司与海螺集团的关联交易系正常的商业行为材料的四个基本要素,交易依据市场化原则进行定价,有利于公司业务发展。

  综上,2021年度,公司前五大客户海螺集团,又为公司前五大供应商,存在重叠情况。海螺集团属于大型国有集团公司,所涉及业务及子公司较多,因业务发展需要,公司与海螺集团以及众多子公司发生了不同业务类型的交易,公司向海螺集团及其子公司销售脱硝催化剂、门窗、板材等产品,又向海螺集团及其子公司采购原材料PVC、电力、劳保用品、包装物等产品和能源。公司相关业务的交易背景真实,交易价格遵循了市场化定价原则,定价公允。报告期内,公司与海螺集团之间购销产品品种不同,且以公允价格进行交易,公司与海螺集团的购、销业务具有商业实质,符合行业惯例。

  公司主要从事塑料型材、铝型材、门窗、SCR脱硝催化剂等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海螺集团主要从事实业投资、股权投资,旗下经营板块包括水泥制造、绿色建材、智能制造、新能源新材料、节能环保、国际贸易等。截至本回复出具日,除发行人外,海螺集团和一级控股子公司以及下属企业的基本情况如下:

  1 海螺集团 / 资产经营、投资、融资、产权交易,建筑材料、化工产品(除危险品)、电子仪器、仪表、普通机械设备生产销售,电力、运输、仓储、建筑工程、进出口贸易,矿产品(下属公司经营)、金属材料、工艺品、百货销售,物业管理,科技产品开发材料的四个基本要素,技术服务。印刷,承包境外建材行业工程和境内国际招标工程、对外派遣实施上述境外工程的劳务人员(上述三项待领取相关证件后方可经营)。 实业投资、股权投资

  2 安徽海螺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95.00% 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社会经济咨询服务;企业管理咨询(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股权投资、私募股权基金投资

  3 三碳(安徽)科技研究院有限公司 100.00% 一般项目:碳减排、碳转化、碳捕捉、碳封存技术研发;资源循环利用服务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碳相关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转让及技术推广

  4 芜湖海螺贸易有限公司 100.00% 煤炭(不得在禁燃区内设置销售煤炭等高污染燃料销售网点)、焦炭、金属材料(除贵金属)、矿产品、化工产品及原料(除危险化学品)、PVC材料、建筑材料、机械设备、电子产品、仪器仪表、汽车零部件、轮胎、润滑油、五金交电、劳保用品、文化用品、针纺织品、食用农产品、食品、日用百货的销售及售后服务,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仓储服务(除危险化学品),包装服务,道路普通货运,国内水路运输,自动化信息咨询(涉及前置许可的除外),货运代理()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煤炭、钢材、有色金属等大宗材料贸易

  5 海螺科创 100.00% 一般项目:新材料技术研发;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生态环境材料制造;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股权投资、项目投资,水泥添加剂、混凝土外加剂的研发、生产、销售,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石油、煤 炭及其他燃料加工业,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6 安徽海螺信息技术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100.00% 一般项目:软件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智能控制系统集成;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销售;仪器仪表销售;人工智能硬件销售;商用密码产品销售;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大数据服务;数据处理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互联网数据服务;物联网技术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安全系统监控服务;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信息安全设备销售;计算机及通讯设备租赁(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许可项目:互联网信息服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建设工程设计;建设工程施工;电气安装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工业自动化和企业信息化软件开发、方案解决、系统集成等

  7 英德海螺国际大酒店有限公司 75.00% 中(西)餐类制售(含凉菜、含裱花蛋糕、不含生食海产品);旅业;预包装食品、工艺品、服装、皮具、日用百货零售;休闲健身娱乐;旅游咨询服务;停车场服务;物业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客房、餐饮、会议会务、租赁物业

  8 安徽国贸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55.00% 一般经营项目:运营和管理授权经营的国有资产,经营投资新型墙体材料有哪些,开展服务贸易,加工、制造业,科技开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投资与管理,广告业经营,进出口业务,信用担保(非融资性担保),房屋租赁。 进出口贸易,国内贸易,房地产及建筑施工

  9 海螺酒店 100.00% 一般项目:服装服饰零售;办公用品销售;日用百货销售;皮革制品销售;工艺美术品及礼仪用品销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针纺织品销售;票务代理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停车场服务;物业管理;体育健康服务;初级农产品收购;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食品互联网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许可项目:住宿服务;餐饮服务;食品生产;食品销售;烟草制品零售;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住宿、餐饮、食品生产和销售、烟草制品零售及其他

  10 海螺建材设计院 100.00% 许可项目:建设工程设计;建设工程施工;特种设备设计;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检验检测服务;测绘服务;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设计;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工程管理服务;对外承包工程;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环保咨询服务;固体废物治理;水环境污染防治服务;噪声与振动控务;大气污染治理;大气环 境污染防治服务;环境保护监测;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资源循环利用服务技术咨询;生物质能技术服务;风力发电技术服务;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余热发电关键技术研发;储能技术服务;机械设备销售;电气设备销售;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仪器仪表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地质勘查技术服务(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从事水泥生产线及其配套工程设计、技术改造、建材相关产业工程的总承包等业务

  11 海螺水泥 36.40% 水泥用石灰岩、水泥配料用砂岩露天开采;水泥及辅料、水泥制品生产、销售、出口、进口;建筑用骨料、砂石的生产、销售;装配式建筑及预制部件部品的设计、生产、销售、安装及售后服务,工程总承包;机械设备、仪器仪表、零配件及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生产、销售、出口、进口;电子设备生产、销售、出口、进口;技术服务。煤炭批发、零售;承包国外工程项目、对外派遣实施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碳回收利用、销售(涉及行政许可的除外)及食品添加剂的生产和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从事水泥熟料、骨料及商品混凝土等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

  综上,公司控股股东海螺集团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不从事塑料型材、铝型材、门窗、SCR脱硝催化剂等与公司相同或近似的业务,不存在与公司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情形。

  2001年4月15日,公司控股股东海螺集团向公司出具了《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函》,内容如下:“在贵公司为上市公司期间,本公司及其所有其他控股或参股企业为避免与公司形成同业竞争,在贵公司从事生产经营的地区内,将不直接或间接地从事与贵公司主要业务构成竞争的相同或相似的业务。如因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而给贵公司造成任何直接或间接损失,本公司将向贵公司承担全面的赔偿义务。”

  鉴于原承诺条款及约束措施较为简单,为进一步保护公司中小股东的利益,海螺集团完善了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并于2022年3月24日出具《关于进一步明确完善同业竞争承诺的函》,承诺如下:

  1、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单位及本单位控制的公司、企业或其他经营实体(海螺型材及其控制的公司除外,下同)均未从事任何与海螺型材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产品生产或类似业务。

  2、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起,本单位及本单位控制的公司、企业或其他经营实体将不会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独资、控股)参与或进行任何与海螺型材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产品生产或类似业务。

  3、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起,本单位及将来成立之本单位控制的公司、企业或其他经营实体将不会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独资、控股)参与或进行与海螺型材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产品生产或类似业务。

  4、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起,本单位及本单位控制的公司、企业或其他经营实体从任何第三者获得的任何商业机会与海螺型材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实质性竞争的,本单位将立即通知海螺型材,并尽力将该等商业机会让与海螺型材。

  5、本单位及本单位控制的公司、企业或其他经营实体承诺将不向其业务与海螺型材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其他公司、企业、组织或个人提供技术信息、工艺流程、销售渠道等商业秘密。

  1、若本单位违反了上述关于避免同业竞争承诺的相关内容,产生了与海螺型材同业竞争情形的,由此所得的收益归海螺型材。如海螺型材因同业竞争情形遭受损失的,则本单位将向海螺型材赔偿一切损失。

  2、本单位保证在接到海螺型材董事会发出的本单位违反关于避免同业竞争承诺的通知之日起20日内将有关收益交给海螺型材,收益需厘定确认的,则在厘定确认后交给海螺型材。如海螺型材因同业竞争情形遭受损失的,在有关损失金额厘定确认后,本单位将根据海螺型材董事会的通知或损失确认文件并在通知的时限内赔偿海螺型材一切损失。

  3、如已产生与海螺型材同业竞争情形的,本单位在接到海螺型材董事会通知之日起20日内启动有关消除同业竞争的相关措施,包括但不限于终止有关投资、转让有关投资股权、清算注销有关同业竞争的公司、企业或其他经营实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将有关同业竞争业务或公司、企业或其他经营实体转让给海螺型材。

  本次发行对象为公司控股股东海螺集团,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偿还银行,与现有主营业务相关。本次发行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之间新增同业竞争或潜在同业竞争情形。

  四、结合报告期外协加工业务占比、毛利率、定价方式,说明外协主要承担哪些工序,如何保障产品质量,报告期内是否发生产品质量纠纷及发行人的应对措施

  报告期内,受铝型材销售半径的影响,公司综合考虑产能、经济性等因素,将部分铝型材产品采取外协加工的方式进行生产。报告期内,公司外协加工产品与自产产品产量以及占比情况如下:

  公司进入铝型材行业较晚,市场拓展的前期,铝型材产品生产主要通过外协的方式进行。受运输成本影响,铝型材产品受销售半径的约束。2020年,仅子公司英德海螺生产铝型材,销售半径仅能覆盖其所在地广东以及周边地区;在此情况下,公司在全国其他地区销售的产品,生产需要通过外协的方式解决。2021年下半年,公司收购海螺嵩基以及泰国海螺新增产能投产,公司自产铝型材产能扩大,公司2022年度以及2023年1-9月,铝型材外协产品占比逐步降低。

  公司外协加工采取“固定加工费长协招标”方式,确定供应商以及加工费标准,具体采购价格以“铝锭价格+加工费”的方式确定,铝锭价格一般按照下单日长江有色金属网长江现货铝锭均价确定(如遇节假日无交易均价,则按最近一个交易日或下一个交易日均价为准)。

  在铝型材外协生产模式下,公司根据市场调研以及客户需求,实施新产品研发、设计以及负责模具设计等工作。公司制定具体的技术、原材料、产品生产等标准或要求,向外协厂商下订单,外协厂商按照公司的要求进行原料采购和生产。该模式下,产品生产环节均外协厂商负责执行,公司根据销售计划及一定的安全库存数量向外协生产厂商下订单采购,向外协厂商支付采购费用。公司通过多种方式对产品进行质量控制建筑材料课程论文,最终该产品以公司品牌进行销售。

  公司对外协生产产品的质量管控措施主要包括:①在初选外协生产厂商时,进行现场以及非现场形式的调查,调查内容包括供应商的生产规模、设备状况、生产管理手段、质量控制手段、技术研发力量、原材料质量及储备情况等;②强化生产过程监控,公司向外协厂商派驻生产监管人员,对外协厂商采用的原材料及生产过程进行监督检查;③按照统一产品质量技术标准,定期抽检产品质量、开展质量检查督查;④协议期内持续记录供应商产品质量及供货相关的配合情况、整改情况,定期进行评审、淘汰。

  报告期内,公司与外协供应商合作情况良好,质量问题能及时沟通达成一致并处理完毕,公司与客户、供应商之间不存在因外协产品质量问题产生的纠纷。

  公司对铝型材外协供应商选取要求较高,公司通过派驻人员进行生产监管、定期抽检产品质量、开展质量检查督查、建立质量问责考核机制的方式对委外加工产品进行质量监控,确保外协产品质量的可靠性。公司主要与外协厂商签订的合同中均对产品质量及其纠纷做出明确约定,以降低可能的质量纠纷给公司带来的风险,主要包括:(1)外协供应商负责采购的原材料,必须满足相关标准要求,且在双方约定的品牌范围内。如果不符合要求,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由外协供应商承担;(2)货物交接及到货后销售或使用过程中,若有质量问题,外协供应商须配合处理,若确属外协供应商产品质量问题的,外协供应商负责退货或换货,对于因质量问题造成的经济损失(包括不限于拆卸、搬运等人工费用以及退回的不合格品、退换货运费、延期罚款等),由外协供应商承担相应责任;(3)若外协供应商未按双方约定执行包装物质量、包装物类别,或所生产的型材不符合国家标准及公司要求,给公司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全部由外协供应商承担。如双方对质量存在争议,可由共同指定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检测费用由责任方承担;(4)出现质量问题投诉,经双方确认后,实为外协供应商责任造成的,分情况予以警告或处罚;(5)外协供应商每月配合公司做好铝材产品、原材料的质量抽检工作(双方人员现场抽样),外协供应商需对不符合标准的内容进行整改,公司可视情况对外协供应商进行处罚。若检测指标对产品使用有重大安全隐患,公司有权要求外协供应商对该批次的产品按不合格品处置,过程中所产生的一切损失由外协供应商负全责。

  五、报告期内产能利用率较低的原因及合理性,公司设备是否存在减值迹象,固定资产计提减值是否充分

  产能 产量 产能利用率 产能 产量 产能利用率 产能 产量 产能利用率 产能 产量 产能利用率

  报告期内,受房地产行业政策调控、宏观经济增速放缓以及市场需求变化等综合因素影响,塑料型材行业整体不景气,公司塑料型材销量以及产量呈现下降趋势,产能利用率由2020年的64.34%下降至2022年的46.25%,产能利用率较低。

  铝型材业务是公司近年来重点投入的领域之一。公司2020年,仅子公司英德海螺型材有限责任公司生产铝型材:2021年10月,收购中恒美;2021年 6月,海螺建材(泰国)有限责任公司投产;2022年,各子公司满产运行,铝型材产能提升到9.06万吨/年。随着市场的不断开拓,公司铝型材的产能利用率逐步上升,铝型材的产能利用率由 2020年的43.69%提升至 2022年末的61.26%。报告期内,公司铝型材业务处于产能逐步提升及市场销售拓展阶段,产能利用率相对较低建筑材料课程论文,但总体呈现上升趋势。

  门窗行业是公司塑料型材和铝型材的主要下业,下游应用领域主要为建筑及房地产行业。报告期内,公司积极布局门窗市场,加强对门窗终端市场的控制力度,提高公司门窗产品市场影响力,公司门窗产量总体呈上升趋势,产能利用率由2020年的60.16%提升至2022年的62.22%。总体来说,公司涉入门窗行业较晚,且受房地产行业不景气以及宏观经济波动等因素的影响,公司门窗产品销售规模尚小,产能利用率不高,但总体呈现上升趋势。

  近年来,公司积极推动产业转型发展,布局生产SCR脱硝催化剂产品。公司于2020年10月收购天河环境,2021年5月公司新建广西SCR脱硝催化剂生产基地。报告期内,鉴于脱硝催化剂有着良好的行业发展前景,公司积极扩大产能,公司产能已实现约 6万立方米,位居行业第一梯队,取得了一定的规模优势。报告期内,公司脱硝催化剂产能、产量及均出现明显增加,产能利用率由2020年的50.91%提升至2022年的54.79%。公司脱硝催化剂业务处于产能逐步提升及市场销售拓展阶段,产能利用率相对较低。

  综上,报告期内,受房地产行业政策调控、宏观经济增速放缓以及市场需求变化等综合因素影响,塑料型材行业整体不景气,公司塑料型材销量下滑,产能利用率下滑且较低。为了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及产品的竞争水平,公司持续加大铝材、门窗、地板等多元化产品拓展,加速推进SCR脱硝催化剂等环保新材料产业布局。但由于公司进入铝型材、脱硝催化剂等行业较晚,目前仍处于产能逐步提升及市场销售拓展阶段,因此出现部分主要产品的产能利用率相对较低情况,具备合理性。

  报告期内,公司产品综合毛利率分别为11.91%、8.44%、6.80%和9.14%,塑料型材、铝型材、门窗、脱硝催化剂等主要产品毛利率均为正,主要产品盈利能力正常。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毛利率情况如下:

  报告期内,公司塑料型材产品的毛利率分别为13.81%、8.31%、5.03%和10.27%。报告期内,塑料型材的主要原材料PVC价格波动较大;同时,受塑料型材产能利用率下降、生产中的固定成本无法得到有效摊薄的影响,公司产品单位成本大幅上升,导致2020年度至2022年度塑料型材毛利率逐年下降,已

  由2020年度的13.81%下降至5.03%。2023年1-9月,塑料型材产品受主要原材料PVC价格下降并持续保持低位等因素的影响,毛利率出现一定回升。

  报告期内,铝型材产品的毛利率分别为3.53%、4.47%、5.43%和 5.74%。随着铝型材生产以及销售规模不断提高,公司铝型材业务整体毛利率呈上升趋势,盈利能力持续增强。

  报告期内,公司门窗产品的毛利率分别为10.51%、11.42%、10.70%和11.37%,较为稳定。

  报告期内,公司SCR脱硝催化剂产品的毛利率分别为30.93%、26.31%、23.75%和 26.61%。虽然受钛白粉、偏钒酸铵等主要原材料成本上升以及市场竞争有所加剧同类产品报价有所下降等因素的影响,脱硝催化剂毛利率有所下降,但仍旧保持在较高的水平,盈利能力良好。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整体机器设备成新率为 25.65%。随着铝型材、门窗、SCR脱硝催化剂等产品的产能利用率逐年上升,产品毛利空间较大,该类产品所对应的机器设备发生减值的可能较小。

  报告期内,公司塑料型材产能利用率逐年降低,塑料型材所对应的机器设备未来可能会发生利用率进一步下降的情况。公司已于2015年左右开始逐步停止新建塑料型材产能,并通过富余产能更新改造、异地搬迁、迁建海外等多种方式消化塑料型材已建产能。在此情况下,公司塑料型材对应的机器设备使用年限多超过8年以上,设备成新率大多低于20%,即使未来出现需对部分生产设备进行变现处置的极端情况,塑料型材对应的机器设备发生减值的可能性也

  公司除缅甸基地、和田基地等新建基地所对应的塑料型材生产设备成新率较高外,芜湖基地、英德基地、唐山基地、山东基地等主要基地设备成新率均低,整体塑料型材的设备成新率仅为 15.42%,该类资产的账面净值与其预计可收回金额相比,未见明显减值迹象。

  报告期内,公司依据准则判断设备是否发生减值迹象,将《企业会计准则第 8号——资产减值》规定的可能存在减值迹象的情况与公司实际情况逐项进行比对,具体情况如下:

  1 资产的市价当期大幅度下跌,其跌幅明显高于因时间的推移或者正常使用而预计的下跌 报告期内,公司生产设备销售价格未发生大幅下降的情况

  2 企业经营所处的经济、技术或者法律等环境以及资产所处的市场在当期或者将在近期发生重大变化,从而对企业产生不利影响 报告期内,外部环境或市场未发生对企业产生不利影响的重大变化

  3 市场利率或者其他市场投资报酬率在当期已经提高,从而影响企业计算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的折现率,导致资产可收回金额大幅度降低 报告期内,市场利率或者其他市场投资报酬率未发生重大变化

  4 有证据表明资产已经陈旧过时或者其实体已经损坏 公司定期对生产设备进行盘点、检查,对已经陈旧过时或者实体已经损坏的生产设备已经及时进行了处置,除已处置资产,公司不存在已经陈旧过时或实体已经损坏的生产设备

  5 资产已经或者将被闲置、终止使用或者计划提前处置 报告期内,公司生产设备处于正常使用状态,除已计提减值的机器设备外,不存在已经闲置或者将被闲置的情况,不存在终止使用资产或者计划提前处置机器设备的情况

  6 企业内部报告的证据表明资产的经济绩效已经低于或者将低于预期,如资产所创造的净现金流量或者实现的营业利润(或者亏损)远远低于(或者高于)预计金额等 报告期内,公司生产设备等相关资产所创造的净现金流量或者实现的营业利润(或者亏损)不在远远低于(或者高于)预计金额的情况,不存在资产的经济绩效已经低于或者将低于预期的情形

  公司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盘点,对于无法满足使用条件的固定资产及时进行处置或报废,对正常使用的固定资产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8号——资产减值》的相关规定进行减值测试。计算方法为:如果长期资产存在减值迹象的,以单项资产为基础估计其可收回金额;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可收回金额的估计建筑材料课程论文,根据其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将可收回金额与账面金额进行对比,如果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则确认相应的减值准备。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计提固定资产减值情况如下:

  综上,公司定期对机器设备进行维护和保养,相关资产运行状况良好;除已计提减值的固定资产外,其他固定资产不存在明显减值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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