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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广州市宏利新型建材有限公司诉被告广州市烽扬置业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

 

广州市烽扬置业有限公司: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63070950京ICP证010042号

二〇一六年十月十三日

公告

广东省广州市花都区

京公网安备:5号

(2016)粤0114民初7798号

   本院受理原告广州市宏利新型建材有限公司诉被告广州市烽扬置业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2016)粤0114民初7798号】,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新型建材有限定于2017年1月17日10:00在本院第一审判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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