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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寓类楼盘未受限购约束 “商改住”现象亟待规范

  日前,广州市规划局发文要求环市东路的正佳东方国际公寓停止以"酒店式公寓"名义进行宣传和销售,但随后又从网站上撤消了这篇公告。实际上,广州楼市限购后,非住宅类公寓产品悄然热销。究竟如何界定酒店式公寓?投资购买这类房屋应注意什么?在昨日举行的华南地产论语论坛上,有关房地产专家和政协委员共同探讨"商改住"现象。有专家呼吁,政府部门有必要明确公寓类产品的属性,否则以前销售的大量公寓类住房都将面临"名分"不清的顾虑。
  
  公寓类楼盘未受限购约束
  
  位于环市东路花园酒店旁边的正佳东方国际公寓,原名"合银广场",早在1998年就已经动工,后来由于市场原因项目建设一度暂停,直到2009年底才正式复工,并更名为正佳东方国际广场,开发商是广州合银发展有限公司,该公司属于广州正佳集团旗下子公司。
  
  今年1月,正佳东方国际公寓开盘销售,首期推出500多套产品,目前已经基本销售一空。在楼市调控的市场背景下,这家刚开盘的楼盘为何能如此热销?原来,规划部门核准的该楼盘使用功能为商尝办公用房,而非住宅。也就是说该楼盘不受广州楼市限购政策约束,在这里买多少套都可以。据楼盘销售相关负责人介绍,限购政策对办公类物业销售影响不大,由于购房套数和户籍都不受限制,该楼盘吸引了不少投资型买家,其中有40%的买家还是一次性付款。
  
  正佳东方国际公寓销售负责人表示,该楼盘的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由于1998年就已动工,所以开发商补交了10年地价,土地使用年限从2009年计算,今后可以办理独立的房屋产权证。
  
  "购房者一定要看清楼盘预售证上的房屋属性,有些项目以公寓的名义销售,在房屋属性上是办公,这类房屋的土地使用年限和住宅不一样,而且水电费标准也是按照商业办公标准收取,会高于普通住宅的收费标准。"广州市国土房管局有关负责人昨日提醒购房者。
  
  不少办公楼盘挂名"商务公寓"
  
  据了解,近几年以商务公寓名义销售办公类楼盘不在少数,珠江新城、琶洲、白云新城等板块都存在类似的楼盘,这类房屋户型面积从50多平方米效型到200多平方米大户型不等,在对外宣传上都不约而同地打出了"商务公寓"旗号。
  
  国家住建部2007年出台的《办公建筑设计规范》中曾明确,普通办公室在有特殊需要时可以设计成单元办公室或公寓式办公室或酒店办公室。记者注意到,广州市规划局在叫停正佳东方国际公寓以"酒店公寓"名义宣传销售后,又在网站上撤消了这篇公告。
  
  在昨日举行的华南地产论语论坛上,广州市知名房地产专家韩世同认为,公寓类产品定位比较高端,一般是面向商务人士,购买这类物业的买家也以投资客为主。他说,这类产品在广州早在2006年就已出现,目前政府部门有必要给公寓类物也进行专业的规范界定,否则以前销售的大量公寓类住房都将面临"名分"不清的顾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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